这天办完公,突想到昆明城逛逛的胡大官人,偷偷出走五华山,一个人走在了昆明的大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某人不由得想到要是手里再提这个鸟笼子,在街上顺便调戏一下良家妇女这种生活就太满足啦。.

    缘聚楼是昆明城有名的酒楼,这里酒菜的味道非常之棒,以至于今天胡明华都直接在这里开火了。当然,开火的另一个原因嘛男人都能猜到,就是这里有一个非常漂亮的老板娘。

    这位老板娘漂亮到什么程度呢?据说缘聚楼的食客有近百分之八十的客人都是冲着老板娘来的,有一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对了,秀色可餐,什么意思?就是这姑娘已经漂亮到了可以当饭吃的地步,咱们的老祖宗早在上千年前就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可我们的胡长官却到现在才感觉到这句话的真实姓。

    “呃”非常不雅的打了个饱嗝后胡明华站了起来,掏出了3块大洋放在桌子上然后晃悠悠的准备走人。    接着他就看到了平常很少经历却又仿佛很熟悉的场面,在后世人们通常称这种诚为狗血情节。但既然它常在后世的电影电视中出现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它有着一定的必然姓。

    现在这个必然性就被胡明华遇到了,几个混混打扮的男人正把漂亮的老板娘给围住了。由于场面很混乱,我们的胡长官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不过这并不妨碍某人要看热闹的心情,毕竟八卦是不分国界的。

    英雄救美?拜托现在胡明华一身便装,身边没有一个随从就是想救也没办法啊,毕竟英雄救美也是需要要本钱的。虽然自己身手不错,可毕竟自己一人是有些身单力孤,而且胡明华也不认为一个大美人开了这家酒楼,会没有倚仗的。

    可这个世界就是很操蛋,你不找事情可事情偏偏来找你。胡明华刚走到门口就被一个站在门口的混混给推了一下。

    “小子,老子让你走了吗?给老子回去。”胡明华一个不稳撞到旁边另一个混混的身上。

    “妈的,小子你找死!”混混大怒,一拳就向胡明华的脑袋打了过来,胡明华一闪身躲了过去。    我草泥马,老子不发威当老子是病猫啊,胡长官顺手就抓起身旁的必备工具一张椅子就砸了过去,“咣当”一声,混混很诚实的倒了下去。这一凳子也是桶了马蜂窝,七八个混混立刻就围了过来。有几个把衣襟一摆亮出了明晃晃的匕首,向胡明华冲了过来。

    明白事情已经无法善了,也凭着在战场上锻炼出来的直觉感到这几把匕首绝不是装装样子,胡明华毫不犹豫的掏出了他随身武器--一把美式M1911A1手枪,扣动了扳机。“砰砰砰”的三声枪响,持刀冲过来的三个混混当场就倒在了地上。

    “啊。。。。”酒楼上发出了几声尖叫,顿时大乱起来。美式M1911A1手枪的威力胡明华是知道的,他不用看都知道这几个孙子铁定是玩完了。

    因此他用枪指着几个想跑的混混厉声道:“站住,谁要赶跑可别怪老子不客气了。”剩下的几个混混立马定住了脚步,他们毫不怀疑已经杀了三个同伙的这个人会介意多杀几个,都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胡明华一转头对那位漂亮到能当饭吃的老板娘吩咐道:“你立刻派人去一趟五华山胡公馆告诉一个叫胡卫的人,让他立刻带人来这里。”胡卫是胡明华的卫队长,是一名对胡明华忠心耿耿的尉官。

    这位漂亮的老板娘倒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也还算镇静,转身吩咐一个伙计去叫人自己倒是站在了胡明华的旁边。

    某人深深的嗅了一口扑鼻而来的香气,恩,是纯天然的体香。只听到旁边有人轻轻的“呸”了一声。

    不用看就知道是旁边的老板娘,胡明华笑着仔细端详着这位大美人一会。果真不愧是绝色的佳人啊。20来岁的年纪,柳眉、大眼、琼鼻、小嘴、瓜子脸、胸挺、臀翘要换到古代绝对是妲己、褒姒一个级别的存在。

    可是这样的人怎么会在缘聚楼当老板娘呢?而且还有临危不惧的胆识。胡明华断定这又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好吧,每个漂亮的女人都有故事,可这个女人的故事一定是更多的。

    不一会外面响起了尖锐的哨子声,一眨眼的功夫就冲进来几个穿着黑色警服带着警棍的警察。为首的中年警察看到地上的三具尸体脸色一变,厉声问道:“谁干的?”

    胡明华暗暗叹了口气摇了摇手:“在这呢,是我干的。”

    “你竟敢当街杀人?跟我走吧。”中年警察抽出了警棍指着胡明华道。

    “别紧张,也不要把你的棍子指着我,不然我怕我的枪会走火的。”某人晃了晃手里的手枪。

    “你,你还敢持械威胁警察?”话语声还是很严厉,可人却退后了几步,警棍也放了下来。

    胡明华淡淡的笑了“你别紧张,我会和你去警局的,但是还要等我人来了再说。”

    “你还有同伙?”

    “当然啦,要没同伙我怎么敢来“行凶”啊?昆明太危险,安全没保障,要不带同伙怎敢来这里嘛我!”某人很委屈的说。

    “扑哧”一声,原来是旁边的老板娘忍不住笑了。

    这时外边的警察越来越多,不多时又进来一个胖胖的警察,“局座”屋里的警察都给这个胖子敬礼。    “怎么回事,为什么不把犯人带回去?”胖子严厉的问道。

    “局座,这人手里拿着枪呢。”一个警察悄悄的说。

    “枪,难道你们下面拿的是烧火棍吗?还不把他给拿下!”恩,这真是标准的死道友不死贫道的语气。

    “你可别乱动哟,小心我的枪走火了。”胡明华轻轻的说。

    “你,你,你放肆。”胖子恼羞成怒的就要去拔腰里的枪。“碰”又是一声枪响,胖子的脚下多了一个小洞,“你要是再不老实,下次我可不敢保证打不着你了。”这回胡明华的语气可是很严厉了。

    这时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来,不一会全副武装的胡卫就走上楼来,敬了个礼:“报告长官,警卫营全体人员已经到达,请您指示!”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一起去警察局了。”胡明华轻松的对胖子说,“听说那里是你的地盘,你不会给我小鞋穿吧?”

    “不,不敢”胖子擦了擦汗,到了现在他如何不知道现在撞上了铁板呢?该死的义虎会,要不是你们,老子如何会趟到雷,老子饶不了你。

    一行人下了楼到了门口后发现外面已经被一大批全副武装的军人包围了,门对面已经架起了数挺机枪,旁边蹲着数十个抱头的警察。胖子看到眼前这幅情景眼前不禁一黑,心都要跳出来了,这个义虎会到底是惹到了什么瘟神啊。

    一行人包括老板娘和剩下的几个混混都到了警察局,“恩,还不错嘛,装修的还不错。”某人装成行家的样子看了看周围的装饰。

    “扑哧”漂亮的老板娘又在旁边笑了,唉!为什么每次老板娘一笑胡明华就发现脚会有些软呢?难道最近已经到了要补钙的年纪吗?还是老板娘会妖法呢?恩,这是个问题,有空一定要和老板娘好好单独探讨。

    很不客气的走到了主位上坐了下来“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话是对着老板娘说的。

    老板娘人长得漂亮也很精明,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清楚了。恩,故事很老套大概的讲就是老板娘的老爹以前也是混江湖的,只是不久前生病嗝屁了,手下也大都散了伙,留下了这个酒楼给他唯一的女儿。可这个女儿呢?长得有些太祸国殃民了,以前都是养在深闺人不识,现在抛头露面了,于是引来了以前的对头义虎会老大张爷的窥视,想来个人财两得,才爆发了今天的事情。

    听完了美人的叙述,又问了剩下的几个混混肯定了老板娘的话基本属实。胡明华客气的问旁边的胖子:“这个胖子啊,你贵姓?”

    “小姓吴,长官不必客气”胖子擦了擦汗。

    “哦,吴局长,你看这事怎么处理呢?”

    “全、全凭长官做主”吴局长现在只想着从这件事里脱身了。

    “那就这样吧,那就麻烦吴局长转告那个什么张爷就说缘聚楼的事我罩下了,要是他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就来五华山胡公馆找我这几天我都住那,还有我叫胡明华。”

    “好了,事都处理完了,我们也该告辞了。”胡明华微微一笑就走了出去。

    看见胡明华消失在门口,吴局长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我的吗啊,原来省主席!”对于这位新鲜出炉的新滇系军阀大佬现在云南没几个人不知道的,只是想不到这胡明华会如此年轻,这才没被人认出来。

    .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