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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兆洁听到奇怪声音,不解回首,“怎么了吗?”

    “没事。”吕雅燕忙摇手,因为她看到老板在瞪她了。“啊……”

    朱兆洁恍然,“三十一岁了还想不食人间烟火,很好笑?”她直接戳破。

    “不、不会啊,你看起来很年轻,应该很适合你。”吕雅燕不太自然的回应。“八十岁都可以整成芭比娃娃了,我才三十一,没什么好不敢的,对吧?”

    朱兆洁抓起一颗粉红色眼影,再前往腮红区寻找她心目中“不食人间烟火的颜色”。

    她虽然容易紧张害羞,不太敢直视对方的眼说话,但她的真实个性是个热情、积极的女孩,不像谢文希嘴上很会讲,其实光说不练。

    第3章(2)

    她的响应有些犀利又带点自嘲的幽默,程尧桀不由得微笑。

    若不是她一直在签书会上缠问小猫的事,他会觉得她是个很不错的有趣女孩。

    只可惜第一印象已经打坏,无力可回天。

    “这个颜色不错。”程尧桀递给她一个咖啡红色的眼线胶。“谢谢。”朱兆洁双颊绯绯接过。

    在她心中的不食人间烟火,就是打扮得像花精灵,以粉红色系为主,是故她挑选了各式各样的粉红色化妆品后,坐来镜子左右跟上方均配置有化妆灯的专业化妆台前,小心翼翼的上妆。

    她很紧张,加上天生手残,整张脸都是粉红色的色块,东一块西一块的,活像演歌仔戏……不,演歌仔戏还有深浅,创造出五官的立体度,她就像打翻了粉红色的调色盘,只能用惨不忍睹形容。

    程尧桀总算知道为何她买了这么多书,签书会每次都到,但每一次都素颜的原因了。

    原来真有人,对化妆如此毫无天分的。“不好意思,我可以拍一张吗?”吕雅燕憋着笑拿起相机。

    程尧桀大手挡住镜头。“我们只用素颜跟画好妆的照片。”

    “但这很有话题性耶。”吕雅燕觉得再适合不过了,“失败作与……”程尧桀凌厉一瞪,她忙将未出口的话缩回去。

    瞧见他为她阻挡助理的无礼,朱兆洁心花朵朵开。

    她果然没认错,他就是印象中那个很温柔的男生啊……

    谢文希在签书会后,一直说他人红了,有大头症,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什么温柔、什么腼腆都早就杳然无踪,还说朱兆洁八成认错人了,她印象中那个为猫遮伞的男生还要再瘦一点、脸再短一点……云云。

    谢文希是在晚上,还是下大雨灯光微弱的晚上看到程尧桀的,怎么可能看得清楚,而且时间又那么短,她才不信她的话呢。事实证明,她是对的,程尧桀就是当年那个为猫遮雨的男人——虽然他一直不承认。

    程尧桀一回头,就看到朱兆洁以痴迷的眼神望着他,他心一凛,暗叫不好,竟然忘记这女人对他纠缠不休,万一她又会错意,他不就等着被跟踪狂缠身了?

    “我知道你的问题在哪了。”程尧桀收起亲切的神色,以正经八百的脸孔对朱兆洁道,“我先帮你卸妆。”

    他突然又变得像签书会一样,浑身上下带着股冷冰冰的距离感,好像刚才的温柔态度是她看走眼了。“好。”

    她坐回来高脚椅,程尧桀以卸妆棉将她脸妆拭去,重新做好保养后,仅花了十分钟就将她的“不食人间烟火”妆完成。

    “你看一下。”他将镜子拿给她。

    镜中的女孩一样涂着粉红色眼影,淡粉红色口红,粉嫩嫩的像早晨刚苏醒的玫瑰,一点都不像她刚才不小心打翻颜料之作。

    朱兆洁忘神的盯着镜中的自己,不太敢相信她的脸也有办法画出这么美的样子,气质清灵的像花中仙子。

    “我要帮你拍照喔。”吕雅燕拿起数位单眼。

    “今日的体验已经完成了,谢谢你对我的支持。”程尧桀抬手与她一握,就快步离开了。

    他猝然离去,让朱兆洁有些惊愣。

    “我还以为会教我怎么化妆的……”

    一开始与他的谈话,明明透露这样的讯息啊,而且她看过其他有将参加体验过程拍照书写成文字放上部落格的格主发文,程尧桀在化妆时,会细心指导如何上妆才会更均匀好看,建议颜色、搭配发型,每一个都漂亮得像洋娃娃,让她好羡慕。

    不过她很快的也会被打扮得漂漂亮亮,所以她一直期待着今天的到来,怎知,程尧桀只是帮她化个妆人就走了。

    “你要学化妆可能要比较久的时间。”吕雅燕道,“化妆跟设计、画画都是需要点天分的。”

    意思是说,她在化妆这方面完全没救了?

    就连大师都不想在她身上白费功夫?

    她落寞的低下头。

    她还想跟他多说些话的,她还带了牛奶小时候的照片看看能不能唤醒他一些回忆,但他完全不给机会,妆画完就走了,让她好失望。“把头抬起来,我们拍个照,拍完你就可以走了。”

    “嗯。”她抬起头。

    “笑一个啊,想象自己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笑得很迷离的感觉……”

    ☆☆☆

    “你的好随便!”谢文希阅览过社群网站上其他人的照片后,下了此定论,“人家根本懒得帮你弄。”

    “他可能有急事要去处理吧,所以时间不够。”朱兆洁替程尧桀找借口。

    “少自欺欺人!”谢文希嗤之以鼻,“人家是想尽快把你打发掉。”

    “怎会?”

    “因为他看出你是个疯狂粉丝,说不定过阵子,你会跑去跟他说,你为了追星,连肾都割去卖了,逼他要负起责任。”

    “我才不会做这种无聊事!”朱兆洁抱起牛奶,“你说对不对?妈咪才不会发这种神经呢。”

    “难讲。”谢文希玩着牛奶可爱的脚掌。“我知道了,他一定怕你又问记不记得四年前那个下雨天有的没的,所以才赶快闪人!”

    “你又知道了!”

    “我当然知道。”她翻白眼,“我每次都陪你去签书会耶,你不敢看他的脸,不知道他的表情,虽然他掩饰得很好,但我看得出来他很想拿扫把轰你走。”

    “他才不会这么做,他很温柔的,他还阻止助理嘲讽我。”

    “那是表面,他心里一定想:助理,goodjob!”她举起大拇指。“都几岁的人了,客套话也听不出来。公众人物最假了,每天在电视里笑啊笑,嘴不酸啊?”

    “文希,你够了,不要再说他坏话了。”她不想听。

    “你不想面对现实我也没办法!”她摊手。“不然来赌,看二十个人都化完妆后,你是不是最随便的那个,是的话,就证明我猜得没错,你也别再花精神在他身上了。”不值得又浪费钱。

    朱兆洁咬了咬唇,“我再看看。”

    “再看看、再看看,人都看老了还再看看。”谢文希嘴上嘀咕,“对啦,我们公司最近有联谊,要不要去?”

    谢文希在一家大型法律事务所当秘书,要不是她不爱读书,考不上法律系,朱兆洁认为她那犀利的打嘴炮功夫,没当律师实在是太埋没人才了。“你要跟你们家律师联谊?”

    “才没有!”谢文希大翻白眼,“是事务所的秘书、助理、行政等办公人员,要跟外面的人联谊。”

    “自家事务所不就有很多男生了吗?”

    “拜托,”谢文希嗤笑了声,“嫁给律师吗?头壳坏去了不成,吵架绝对输的,一个永远吵不赢的婚姻,能期待吗?”

    “呃……”这样说来好像也满有道理的。

    “这是一个大型联谊会,可以邀朋友,一起去吧。”谢文希弯肘撞了撞朱兆洁的手臂。

    “我就……不用了,我对结婚也没啥兴趣。”

    “你都三十一了耶,就算不结婚,至少交个男朋友啊。”

    “再看看吧。”她现在一点谈恋爱的心情也没有。

    “你要想喔,万一我比你早挂,谁要帮忙烧那些书给你?还不生个告别式帮你抱照片的,以后你往生,你宝贝的程尧桀彩妆书全都会被拿去回收,一本卖两块喔。”

    “哪有那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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