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知秋

第九十三章 婚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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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是比较奇怪的。男人为了一件不快乐的事情,可以三天,半个月,甚至是几年忧伤。女人却不一样,她们的喜悦和忧伤可以随时被外界所影响,前一刻可能还在哭,下一秒却可能会开怀大笑,仿佛这世间的所有快乐和甜蜜全都落到了她头上。

    沈晓燕收拾起心中的伤怀,在她温声笑语的带动下,整个房间里充满了一片欢歌笑语,当然,更多的却是对林芷韵的羡慕。

    时间一分分的过去了,九点多的时候,林芷韵家的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多半是新郎官来了!我去开门……”一个女人笑着站了起来,主动请缨。

    房门打开了,外面站着的不是陆子峰,倒是一些街坊邻居,闹哄哄的,如同一群马蜂。

    “张婶,李姨,孙大妈,都进来吧……”

    看着涌进来一大群人,沈晓燕有点眼晕,心里却暗暗地嘀咕道:这么多人一下子都涌进来,房子里面能够站得下么?

    打头的一个女人笑着走到王雅身边,大声寒暄道:“王姐,我们可都是不请自来,知道芷韵结婚,都来凑个热闹,你不会见怪吧?”

    “朋友多,祝福多。又怎么会嫌弃呢?”王雅笑了笑。

    这些个街坊邻居,虽然说平时来往不多,但进门总是客,尤其是今天是结婚喜庆的日子,能来这么多人,她倒是很欣慰,至少不会因为女方的亲朋好友少而脸上无光。

    “主角呢?”

    “新郎官呢?”

    “王姐,新郎官呢?”

    王雅的话音刚落下,客厅里刚涌进来的一大群姑娘大婶叔叔阿姨们就纷纷叫嚷了起来。

    “时间还早,新郎官还没到呢!”王雅笑了笑,心里却是有些着急。

    这都已经八点半多了,按照婚礼的时间安排表,新郎可是要在九点之前接到新娘,然后去圣彼得大教堂举行婚礼呢。现在都只剩下半个小时了,陆子峰可是连个踪影都不见。

    “哎呀,那我们来得可真是时候,待会可以一睹新郎官的风采……”

    “是啊,我还心里惦记着怕来迟了,看不到新娘子出阁呢……”

    ……

    屋里面的人都在纷纷议论个不停,外面又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这回准是新郎官。我来开门!”前番急着开门那个女孩这次又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跑到了门口。

    女孩显得很热情很积极,只不过开门后,她却愣住了,热情化作了纳闷,望着门外站着的人半晌,才道:“你是……”

    “他是伴郎!”

    陆子峰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挤开站在门口的侯剑鸣,出现在了女孩面前。

    是他!真的是他!跟电视上面演的一模一样!

    女孩竟然是愣住了。

    好半天,直到陆子峰笑着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才回过神,忙扭头冲屋子里面大喊道:“新郎官来啦……”

    听到女孩的喊声,沈晓燕这才从房间里面出来了。

    沈晓燕站在门口,一手把着林芷韵家的门,望着陆子峰,不经意的扫了一眼旁边的侯剑鸣,吓得他慌忙躲到了陆子峰身后。

    面对着沈晓燕,陆子峰有些无奈。

    他实在是搞不懂妈妈为什么偏偏要沈晓燕来当这个伴娘。他也曾费尽力气试图让妈妈打消这个念头,但却还是无功而返。

    用肖雅妮的话来讲,“晓燕是喜欢你的,虽然你们没有这个缘分结成夫妻,但是这伴娘必须由她来当!”

    感受着沈晓燕炽热的眼神,陆子峰知道今天这迎新娘的事情可能会有些棘手,但却还是硬着头皮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台词,笑着冲屋里面喊道:“小娘子!跟大爷我回去做压寨夫人吧,包你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沈晓燕嘻嘻一笑,指了指屋子里的众人,道:“想要压芷韵回去做压寨夫人,可得先过大家这关哦!”

    “是哦,我们大家的见面礼……”

    “每人红包八十八……”

    里面一众人听到沈晓燕的话,都开始起哄。

    陆子峰无奈的转头看了一眼侯剑鸣,这家伙当真一挥手招呼了身后几人,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一个个的散红包给屋里的人。

    众人也都是热闹热闹起哄,却没想到陆子峰当真给大家发了红包,一个个都有些不知所措的让开了一条道。

    待走到林芷韵房间门口,陆子峰才又道:“小娘子,趁今儿个大爷高兴,我们先洞房!”

    沈晓燕一插手又站到了门口,挡住了陆子峰和侯剑鸣,笑道:“过了大家那关,现在该我了!”

    “啊?”侯剑鸣不由发出一声惊叹。

    沈晓燕笑了笑,古怪的瞅了一眼陆子峰,然后目光落在了侯剑鸣身上,冲着旁边的一众人招了招手,道:“大家一起来动手,把伴郎抓起来,给他脸上画个乌龟……”

    侯剑鸣非常郁闷,但为了陆子峰的幸福,只是虚与委蛇的象征性反抗了一下,然后被一群小姑娘大姑娘抓了起来,用事先准备好的毛笔在脸上画了一只乌龟。

    本来,沈晓燕这些都是准备用在陆子峰身上,用来发泄一下她心中的不痛快,同时也算是替林芷韵出一口气,可是在看到侯剑鸣这个家伙的时候,她忽然改变了计划。

    很不幸,侯剑鸣就很无辜的做了陆子峰的替罪羔羊,更是哭笑不得。

    陆子峰本以为侯剑鸣被玩弄了之后,抢新娘就大功告成了。

    就在他刚准备开口的时候,沈晓燕又一本正经的道:“好事成三9有最后一个难题,新娘子左脚的鞋子就藏在客厅里面,只要你们能找到鞋子替新娘子穿上,新郎官就可以抱着新娘子下楼了。”

    陆子峰被沈晓燕这层出不穷的花招搞得有点晕,不过却也无可奈何,抢新娘么,图的就是个热闹,玩笑开心的气氛。

    拍了拍正用纸巾擦着脸上墨汁的侯剑鸣,苦涩道:“行了,开始找鞋子吧!”

    于是,跟陆子峰一块来抢亲的抢亲团开始在客厅里翻箱倒柜。

    因为客厅里面挤满了来道贺的人,地方很是拥挤,陆子峰侯剑鸣几人找的是口吐白沫,最终,在冰箱里面找到了那只鞋。

    “给新娘子穿上……”

    “抱新娘子下楼……”

    伴随着众人一波接一波的起哄声,陆子峰推开了林芷韵房间的门。

    林芷韵正害羞的坐姿梳妆台前,外面的一切她在房间里面都是听得清清楚楚。

    女孩子都是矜持的,特别是结婚的那一天,虽然说那天应该是所有新娘最幸福甜蜜的一天,但那也是她们最容易脸红的一天。

    低头偷偷地瞄了陆子峰两眼,林芷韵心中有那么一丝悸动,暗暗的揣测道:他会亲手给自己穿上鞋子抱自己下楼么?

    就在林芷韵胡思乱想的关口,陆子峰已经单膝跪在了她身边,一手捧着她小巧玲珑的脚,一手拿着红色缎纹高跟鞋,道:“老婆,我伺候你穿鞋啰……”

    女孩子的脚是不能轻易给男孩子摸的,除了那个能陪伴她度过一生的另外一半。

    脚被陆子峰捧在手里,感受着他手中的那一丝温暖,瞬间,林芷韵懵了。

    陆子峰的动作很轻柔,脸上更是写满了关爱,捧着她的脚,就像是捧着一件绝世珍品,倍加小心,似乎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打碎了。

    恍恍惚惚中,林芷韵感觉到自己仿佛回到了六年前。

    同样是六月的天,妈妈买了一双高跟鞋给她,她兴奋地穿着跑出去跑了几圈,结果因为第一次穿不太适应,磨得她脚尖生疼。

    就在她坐在路边的石凳上叫苦连天的时候,有一双手伸到了她脚下,轻轻地脱去了她的鞋,接着在她的羞涩中帮她揉起了脚。

    那个时候,她就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将来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他。

    可惜,一切都随着他们全家去了美国而化作泡影。

    她并没有放弃,她一直在默默的等候,她坚信,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林芷韵低着头,不敢去看陆子峰,但是她脸上却分明现出一片陶醉,她已经完全被融化在着一片柔情和甜蜜之中,分不清哪个是现实,哪个是梦境,更分不清面前的到底是谁。

    忽然,她只感觉身子一轻,一只有力的手已经穿过腿弯,另一只手揽着她的肩,她已经被陆子峰抱起在怀里。

    他要抱自己下楼去教堂参加婚礼了!

    林芷韵几乎都不敢呼吸了,双手环着陆子峰的脖子,一张脸深深地埋在了他肩膀上。

    ……

    这一天,整个中海市的大街小巷都弥漫着一股喜庆的气氛。

    迎亲的阵仗非常庞大,光是迎亲的车队就长达几百米,而且更为夸张的是,这些车都是名贵的豪华车,加长林肯,奥迪A8,宾利等等,连宝马都掺和不进去。而且,为了保证迎亲队伍在路上的畅通,竟然还请了警车在前面开路。

    道路两旁都是芬芳的花儿,金灿灿的连成两条笔直的线,看起来好不威风。长长地乐队,大概有三四十名乐手,长号小鼓,更是增添了几分欢庆,热闹非凡。

    这抽礼混动了整个中海市,道路两边都站满了人,挤成一团,围观着。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大场面,真是几十年难得一见,恐怕也只有某高级领导出巡才会有这样的场面。

    “今天到底是谁结婚啊,怎么这么大的场面啊?”看着长长的车队,一个提着行李厢的男人小声的问着路旁一位驻足观看的人。

    “大兄弟,你看你就是从外地来的!今天呐,是昭阳集团的总裁陆子峰结婚的大喜日子……”被问话地那人脸上满脸的兴奋,显然比自己结婚还要高兴。

    “昭阳集团的总裁,很有钱么?”男人又忍不住地问了一句。

    被问话的那人这才回过头来,鄙视了问话的男人一眼,道:“中海市富豪榜排名前三,你说算不算有钱?”

    “哦!”男人应了一声,不再说话,只是看着那豪华的阵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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