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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醉朱颜

第九百一十二章 夺回灵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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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死吧!”仆兰微继续向前冲去,才不顾接二连三被鞭笞的痛苦。

    眼看着仆兰微一点点靠近,拓跋义有些吃惊。

    这般细皮细肉被皮鞭抽打,真的不知道疼吗?就连他这皮糙肉厚的汉子都觉得有些吃不消。

    “来吧!”拓跋义的皮鞭直接缠住仆兰微的双手,用力往后一拽,那摇摇欲坠的身体如同纸片一样飞在天上。

    等仆兰微反应过来的时候,整个身子已经在拓跋义的怀里,被那双粗壮的胳膊死死捆着。

    “松开,把你那恶心的双手拿开!”仆兰微怒气冲冲道,无论如何挣扎,也脱不开他的怀抱。

    她越是挣扎,拓跋义越兴奋,手上再次增加了力道,差点把仆兰微的胳膊折断。

    她的双手瞬间无力,匕首落在地上,再也没有半点反抗能力。

    “小美人,你是我的了。”拓跋义嘴里流出恶心的口水,疯狂的撕扯着仆兰微的衣服。

    她早就料到会是这种后果,可如今还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她多想把自己的第一次留给中意的男子,如今这般模样,她愧对任宁。

    “放手!”仆兰微一排贝齿咬在拓跋义的胸口上,顿时出现两道血痕。

    “臭婊子,你敢咬我?”拓跋义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五个大手印清晰可见。

    他一只手嘞着仆兰微的脖子,另一只手继续进行着侵犯。

    仆兰微放弃了抵抗,她只想一死了之,那拍贝齿已经开始咬着舌头,一点点的增加力道。

    她准备临死前吐拓跋义一脸鲜血,即便如此,也不能被他玷污。

    突然间,原处传来一阵嘹亮的嘶吼声,一道黑色的闪电划过,用力撞击在拓跋义战马的肚子上。

    乌骓的脑袋坚硬异常,再加上飞快的速度,力道着实不小。

    若非拓跋义的战马也是良种,恐怕已经倒地不起,纵然如此还是向旁边退了几步,整个身体摇椅晃。

    猛然的抖动,倒也让仆兰微有了短暂的自由,她受到乌骓的启发,使出全身力气,用脑袋撞在拓跋义的脑袋上面。

    咚!

    一声闷响,两人的额头撞击在一起。

    仆兰微立刻感觉到一阵眩晕,额头上的皮肤已经开裂,鲜血的血液沿着脸颊不同的流淌。整个身子也开始椅。

    虽说拓跋义的脑袋更坚硬一些,但他猝不及防,身子向后一仰便摔了下去。

    “我赢了吗?”仆兰微脸上露出一抹惨白的笑容,椅的身子同样落在地上。

    按照鲜卑的比赛规矩,先落马者输掉比赛。

    然而,拓跋义会善罢甘休?比赛的输赢,对他来说意义不大。

    只要是侵占了对方的身体,也就重新占据了主导地位。

    正当拓跋义要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又听到一阵嘹亮的嘶吼声,躺在地上的他,只感觉天昏地暗,一个偌大的蹄子对准了他的额头。

    嘭!

    脑浆飞溅,鲜血直流。

    乌骓的蹄子直接踩碎了拓跋义的脑袋,成了一个无头尸体。

    众人震惊了,俱是用恐惧的眼神盯着乌骓,这根本就是神马,而它听从仆兰微的命令。

    “拜见神马,拜见大勇士。”众人齐声跪拜,哪敢对仆兰微有一丝不敬。

    仆兰微在地上躺了很久,意识渐渐恢复,她这才知道,乌骓帮她赢下了比赛。

    成为大勇士之后,所有人听从她的调遣。

    她随意换了身衣服,简单的包扎之后,甚至没有吃饭,便命令所有人撤出灵州城,只携带必要的干粮跟水源。

    这一次,她仍旧选择了横穿沙漠,她不敢浪费一天时间。

    就在他们刚刚撤出灵州城后,大炎的二十万大军发起了猛攻,神武大炮直接把城墙轰塌,这才发现城内空无一人。

    仆兰微不仅帮了任宁,也救了四万鲜卑士兵的性命。

    城台之上,玄月眺望着北方,他没有派兵追击,而是被任宁的计谋折服。

    本以为会是一场恶战,没想到不费一兵一卒。

    这种神通,恐怕也只任宁拥有。

    “我要去找宁哥哥。”天香公主再次担心起来。

    她之所以等到现在,就是因为任宁留下的那个锦囊。

    如今锦囊失效,她也该踏上寻找的路程。

    玄月又是摇摇头道“公主殿下放心,他很安全,甚至正在逐步操控整个鲜卑,若您贸然冲出去的话,反倒是会坏了计划,我的雀鹰已经带回消息,在一片绿洲附近找到了他,我们只需静观其变。”

    玄月的消息永远那么灵通,也正是这庞大的消息网成就了他,成就了整个黑月铁剂。

    天香公主知道玄月从不说谎,不敢坏了任宁的计划,反正他还活着,这就够了。

    ……

    另一方面,历经三天的休整之后,鲜卑三大部族重新集结。

    他们要进行第二场比试。

    第二场比试跟第一场比试完全不同,比拼的是力气。

    鲜卑人以力气大当做骄傲,除了骑马射箭之外还要力大无穷,这甚至对一些武林高手来说都是极为不利的。

    他们只是剑法犀利,身形诡异,未必就力大无穷。

    这一次,数万士兵围在一个小圈外面,中间只有一百多米的空间,除了三十名参赛者之外,还有三十块巨大的石头。

    古之有霸王举鼎,此时有勇士举石。

    倒也不用把石头举过头顶,而是要把石头移动到相隔百米的对面,用时最少的十人获胜。

    按照以往惯例,每块石头重达五百斤,整个草原上,能够举起来的也就寥寥几人。

    然而,这次增加了重量,变成了六百斤。

    别小看这一百斤,很可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就连秃发巴跟乞伏仁都有些吃力。

    之所以增加比赛难度,只要是想在第二局把暗月淘汰。

    以他的实力,一旦能进入到第三局比试,必定所向披靡,无人能敌。

    拓跋雅露怎会看不穿他们的阴谋,自然极力反对,最后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她有意无意的问过暗月的情况,最后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

    他是武林高手,用的是寸劲,纵然有千钧的力气,也不会持久,不可能把巨石搬到一百米的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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