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月昔玦

第59章 金主至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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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如墨,月明星稀,山峦起伏,林中有萤火虫在空中飞舞,像是天上三三两两的星星,点缀在夜晚的山林,草丛里传来一声声虫鸣,趁得整座山愈发静谧。

    可是这样宁静的氛围被一道粗犷的男声打断。

    “快点,再往前走几步就扔下去。”

    一个约莫四十岁左脸颊上有刀疤的男人催促着后面的两人。两人此刻正有些手抖的抬着一个麻袋。

    “老大,真要把她从前面扔下去吗?这可是杀人,要犯法的!”

    一个身材瘦弱的男人一边抬着麻袋一边有点颤音的开口。边上的另外一个人也有些害怕,看向刀疤脸。

    刀疤男人一脸不悦,要不是对方给的钱太多他也不会冒这个险,一百万哎,够他赚好久的了。

    真不知道那人对这个小姑娘有啥深仇大恨?但是他不管这事,拿钱办事替人消灾。

    大不了干完这一票就金盆洗手,这一百万三个人他占大头也能花个几十年。

    想到这刀疤脸心下稍安,又看向后面两人,不悦开口:“磨磨唧唧什么,赶紧的。”

    抬麻袋的两个人见自家老大隐隐不耐烦,也就没有继续再说什么,认命般的抬着麻袋往前走。

    恰此时,麻袋里的人动了动,下一顺,一把瑞士短刀的刀尖从麻袋表面刺了出来。

    “哗啦…”

    刀尖移动,整个麻袋瞬间裂开,一个黑乎乎的小脑袋露了出来,紧接着一个女孩站了起来,凤眸凌厉射向两人。

    此刻抬麻袋的两人已经吓傻了,谁杀人被抓包能不害怕?

    双腿哆哆嗦嗦抖个不停,眼里全是惊恐,完全忘记了前面只是一个身材比他们还要瘦小的小姑娘!

    君轻抬脚过去,手起刀落两人瞬间毙命,至死眼睛里都是恐惧。

    而一旁的刀疤脸先是震惊,后又强作镇定,就这么个小女孩能厉害到哪去?还不是被自己打晕了!刚刚那两人是胆小又没反应过来。

    想到这定定心神,就要上前一个拳头打在君轻身上。

    君轻侧身躲过,手腕翻转,反手握住男人脖颈,抬脚一踢,男人痛得龇牙咧嘴,瞬间膝盖弯曲跪倒在地。

    君轻手中的瑞士短刀缓缓逼近男人颈间的大动脉处,声音冷冽如寒泉:“说,是谁?”

    男人这下慌了,内心万分恐惧,身体抖个不停,声音发颤:“那…那人…浑身包裹严实…我不…不知道…是谁…只知…知道…是个女人。”

    男人哆嗦着说完后就乞求的看向君轻。

    君轻面无表情,手指微倾,刀尖就插入男人的咽喉,血液溅出,男人死不瞑目。

    君轻因为一直站在男人身后,仅是鞋面上沾了一点,和白色鞋面形成鲜明对比,有点刺眼。

    皱皱眉,玉手翻飞,一道透明的光束打出落在鞋面上,鞋面瞬间白净如初。

    君轻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手,上个位面比较轻松,有大把时间修炼,打出的灵力越发透明,闭上双眼感受一下自己的修为,唇角微弯。

    神界的老家伙一定不知道混沌之灵脱离混沌之气后修炼更是逆天!

    等将来说不定能凝成实体,即便那群老家伙估计重施她照样能笑傲九天!

    但是混沌之气是本体,即便混沌之灵再强大也需要混沌之气,混沌之心永不死去才是混沌之灵也永远存在不死不灭的原因。

    那群道貌岸然的神追杀她几万年不就是为了自己的混沌之心嘛,呵,最后她自爆混沌之气也不会如那群老家伙的意。

    她敢这么做因为她一直知道只要混沌之气没被吸收,总有一天会凝聚,她就会回归,再次血洗九重天,任何想要杀她的人最好付得起生生世世不死不休的代价。

    君轻抬手弹指一挥,随着一片粉末撒下,地面上的几具尸体化为一摊透明的液体。

    刚刚的几人就好像从未出现过,要不是地面上还有草丛被踩踏的痕迹,谁都不会相信这里来过人。

    君轻找个干净舒服的地方坐下,缓缓开口,“蠢兽,记忆。”

    某个刚刚收集好记忆视频的小男孩,睁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糯糯开口:“好哒,宝宝马上就给主人传递记忆视频。”

    君轻闭上双眼,眉心白光一闪,脑袋微疼了一下。

    紧接着原身的记忆就断断续续传了过来,君轻理顺之后睁开凤眸,有意思。

    原主叫顾君轻,十九岁,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三岁那年被人捡到带去孤儿院。

    在原主的记忆中模模糊糊有一个女人的身影,一直哭一直哭,三岁以前的其他记忆因为原主太小记不起来。

    在原主有记忆起脖子上就一直挂着一块白色平安扣,平安扣和外面集市上卖的看起来差不多,只是上面有一些看不懂的花纹,原主不知道是什么。

    原主是个单纯天真的小姑娘,在孤儿院的人员很好,大家都喜欢跟她玩,她每天都过得开开心心。

    在孤儿院原主有一个特别漂亮的闺蜜陶菲菲,脾气不是太好,只有原主肯亲近她,这个小女孩就一直跟在原主身边,后来两人更是同吃同住,一直读到高中。

    在原主还在念高一的时候就喜欢上娱乐圈的一个明星,那个男明星叫靳元,是个流量小鲜肉。

    长相阳光帅气,还是个暖男。

    原主第一次在电视屏幕中看到他就春心萌动,高中三年更是经常逃学去各个机场蹲点,成绩下滑,最后连大学都没考上。

    高中毕业后她和闺蜜陶菲菲一直住在一起,闺蜜读的是艺校,而且陶菲菲一直都觉得自己长得比很多女明星要漂亮,打算试试。

    由于陶菲菲读艺校要花很多钱,原主在外面打了好几份工。

    一开始有点抱怨,后来被陶菲菲画的大饼给诱惑住,陶菲菲跟原主说等她将来在娱乐圈出道就让原主做她的助理。

    到时候可以接个与靳元有合作的戏,原身就可以天天看到靳元,而且原身觉也得陶菲菲确实很漂亮,在艺校很受欢迎,已经开始接拍一些广告。

    原身认为陶菲菲说得很有道理,于是更加卖力干活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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