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张脸,还有这个优美的音色。

    “你是……夜莺?”

    夜莺从来不下台,亮相只唱两三首歌,每次还都画着浓妆,这么巨大的反差认不出也理所应当。加上她平时都是收拾好直接过去,在后台打扮的次数特别少,百乐门里见过她本来面貌的都不多。

    东家四少真是没想到,没想到夜莺本来是这个样子,她换掉演出服洗去大浓妆是个标志的美人,还是上档次的值钱的那种美人,看着一点儿不庸俗。

    但是,她以前那么红,在百乐门唱歌来钱多快,怎么就想不开想来永福应聘?就这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看他都把好奇摆在脸上了,郁夏含笑问说:“想不明白怎么回事?好奇我的选择?”

    东家四少点头,他都准备煮上一杯咖啡来边品边听,总觉得这背后有个精彩故事,结果呢,郁夏不准备说了:“就拜托四少替我保守秘密,我一定好好工作为永福赚钱。”

    说完她准备走人,又听东家四少问说:“我不往外说你就瞒得住?你以前那些同事偶尔也来买口红香水,还有金主带她们过来为她们花钱。”

    郁夏也没着急,从容的停下脚步,说:“这就不用您操心了,一来见过我这张脸的实在很少,真遇上能叫破也没两个;二来就算认出来了她们总不会对外点破我身份,告诉人家夜莺在永福上班,那不是把客人往永福百货赶,百乐门还做不做生意?”

    郁夏这辈子的长相比前头还要出挑一些,这么一打扮,夜莺那些老朋友见了躲都来不及,谁不怕金主看了转移兴趣?哪怕真认出来了最多就在心里嘲笑一声落魄,又或者在买东西的时候找点小麻烦,顶多就是这样了。

    她真不嫌唱歌丢人,卖嗓子也是凭本事吃饭,郁夏是不想给自己添麻烦。

    反正能瞒着最好,至于为什么告诉东家四少,因为这人有钱并且闲得慌,他来了兴趣你不如直接说破,直接说破好奇心能折一半,总比吊着胃口强。

    东家四少还逗她:“你说我要是出去宣传一把,我们永福不是赚大了?”

    郁夏抬起头看向给自己发工资的老板,“我建议四少想想明白,女人的钱总归比男人好赚。像今天过来的王太太,她不会是第一个从头换到脚的,比起拿我从前的事迹做文章,不如抓紧点弄个上台面的试衣间出来。”

    这正是目前最要紧的事情,东家四少想起王太太平常的高调做派,有她免费宣传,明天后天肯定会有更多客人上门,他们是得做好迎客的准备,不能等人到了才手忙脚乱招呼不过来。

    郁夏已经走远了,东家四少还活在梦里,他想不明白这么能耐的女人先前为什么要去百乐门唱歌,更想不明白她那么□□唱得好好的为什么又不做了要改行……

    不管理由是什么,这女人真让他大开眼界,你说她轻轻松松就能从男人兜里骗到钱,这点谁都不会怀疑。偏偏买下一大堆东西的是两个女人,她让王小姐从头到脚置办了一身,给钱给得特别痛快还由衷感觉自己赚了。有这种本事,干什么不成?

    百乐门还真是个养人的地方,看看夜莺这嘴皮子,再看看她这个审美眼光和搭配,还有那双化腐朽为神奇的手。东家四少亲眼见证了王小姐的蜕变,和刚进门时相比,根本是两个人。

    就来的时候那身鹅黄洋装,他多看一眼都感觉要瞎,后来的样子谁见了都得实心实意夸一句漂亮。

    一个月给开二十块钱的工资东家四少自己都嫌少了,没说更多只是怕其他人心里太不平衡要闹起来,想着夜莺真能做得好,让永福完全盖过西边的康平百货,等发薪水的时候再给她加个红封。东家少爷拿起刚才签名盖手印的契书,看了看她签下的名字,本名叫郁夏,一笔字写得不错,婉约清丽,这女人果然是个有故事的。

    不管她叫郁夏还是夜莺,也不管她以前在哪儿待,东家四少只觉得机会来了。

    他被老头子派来坐镇荣省,荣省这边永福百货是新开的,还没几年,规模不是特别大,业绩和庐省南省也不能比。别看四少吊儿郎当不太管事,其实私下动了不少脑筋,收效都不明显,去年交回的报表就不太让老头子满意,还批评他不如两个哥哥。看郁夏卖货卖得这么轻松,四少总算升起点希望。

    他想赚钱,夜莺想稳定拿工资并且过上清静日子,双方不冲突,完全可以互利互惠。

    东家四少安排人去拾掇换衣间去了,又同原先负责卖化妆品的说,让她明天去领带皮带手表那边,以后这个柜台由新来的郁夏负责。

    要是卖男士用品的被换过来卖化妆品,可能气都气死了,反过来却是天大的好事情。

    卖手表这些容易接触到富家子弟,你要是长得漂亮有很多机会飞上枝头。倒是卖口红香水粉饼之类……来光顾的不是这个太太就是那个小姐,这里头脾气好的没几个,大多都矫情做□□找事麻烦得很。所有柜台里面,这个最不好做,嘴皮子说干了就卖出一盒雪花膏,想想都没劲。

    她今天也在旁边见识到新来这个的本事了,真的厉害,行业内没见过比她能耐的,看完全过程你就只能写个服,要说跟着学,首先你得脾气好说话中听,还得有一手化妆技术并且要有不俗的品位和眼光,这样你介绍什么别人换上都好看,要卖出去就太简单了。

    原先这个卖化妆品的自认为没那能耐,她赶紧点头应下来,心里毫不留念。

    让同行崇拜敬仰的郁夏在哪儿呢?

    她去买了几节筒骨,筒骨是剃干净的,没吃头,价钱挺便宜。买这个就想熬汤来给小海喝。和以前见过那些白白胖胖的孩子比起来,小海太瘦了,很需要补一补。

    想起家里只有青菜,郁夏买了几截莲藕,还称了半袋儿红薯。莲藕可以丢进筒骨汤里,至于红薯,蒸饭或者煮粥都能放,蒸熟了压成泥小海也能吃一些。

    她刚过来,今天只是赶着解决了工作问题,家里要添些什么没仔细看,买这几样就是看着新鲜。回去的时候郁夏还撞上个豆腐摊子,她花了三个铜元让老板切下一小块来,想着回去就把筒骨汤煲上,再焖个豆腐,中午还剩下一些菜粥,这样就挺丰盛了。

    看她提着大包小包回来,春林嫂子还纳闷:“不是说去应聘工作了?怎么就出去这么会儿还买了一堆东西回来?”

    郁夏开门将东西放下,接过小海才说起这天的经历。

    “我去东头的永福百货聘售货员,给聘上了,顺便买点东西回来。”

    春林嫂子双眼瞪得溜圆:“这就聘上了?还是永福百货?”

    “过去的时候正好遇上能做主的,安排我去柜台上卖东西看看,我卖得还凑合,他们就决定用了,说明天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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