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啥力气。

    结果呢?

    结果阿夏说他们这么做是错的,他们害了小丁。

    朵兰本来就是勉强止住哭,听了这话眼泪又开始啪嗒啪嗒流,郁夏伸手摸摸这孩子的额头,有点烧,看嘴唇也很干,脸上红得厉害。

    郁夏就快速的交代下去几件事,让朵兰赶紧去准备,先要退烧,同时杀菌消毒,然后就是喂药。

    看她坐在石床边,扶小丁坐起来靠在自己身上,喂他喝水喂他喝药,朵兰原先崩溃的情绪就稳定很多,就连奎木,看到烧得都有些糊涂的儿子在阿夏的诱哄之下乖乖张开嘴,将他喂过去苦涩的草药汁咕咚喝下,他本来想吐的,阿夏一直在他耳边说话,说好孩子全喝下去,不要吐,真乖,还差一点,真棒!……

    先前谁都喂不下去的汤药就这么喂下去了,喝完之后小丁小声说了一声苦。

    然后就将红扑扑的小脸埋进郁夏怀里,满是信赖的样子。

    郁夏哼了个不成调的曲儿,把这孩子哄睡了,将他放下,让他乖乖睡在石床上。然后眼神示意奎木和朵兰出去说话。

    奎木先一步跟上,朵兰慢点,她走到床边仔细看过儿子的情况,看小丁的确好多了,这会儿睡得也安稳,才满心感激跟了出去。

    郁夏没浪费很多时间和他们闲话家常,直接交代了接下来要做的事,告诉他们病好之前吃什么,多久喂一次水,多久喝一次药,多久熏一次山洞。

    “这几天多让这孩子睡觉,多喂他喝点水,药我这边熬好端过来喂他,别的你们俩要多多用心,好生照看。”

    “以后肉和野菜野果都得吃新鲜的,最好是换个通风好的山洞,洞里每天熏一熏,茅房起到外面去,包括饮水的问题我都说过了,要记住。”

    “现在情况差不多稳定了,有什么变化随时找我,没有特殊情况到该喂药了我再过来。”

    朵兰连声道谢,她都想给郁夏跪下了,没想到巫医都没法子的病她竟能治。奎木也很惭愧,觉得小丁这样都是因为他受伤不能每天去打猎,还盘算着等伤好了要打到最棒的猎物去感谢阿夏。

    阿夏真是个能干的好姑娘,是烈阳部落的福星。

    福星这个称呼在一天之内就传遍了部落,都听说了,听说谁给小丁喂药他都不喝,阿夏喂他他就乖乖喝,现在小丁已经好多了,不像之前又吐又拉还烧得烫手。

    与此同时,郁夏那套卫生知识也悄无声息的传播出去,反正家里有孩子的宁可信其有,都跟着朵兰学起来。

    他们去参观了乔越建的茅房,把茅房从山洞中挪了出去。他们开始注意保护水源,水打回来都知道要烧过才能喝,还学着郁夏每天给碗盘消毒。

    狩猎队也配合做出了调整,他们一次不再打很多猎物回来,都知道肉放那儿会变质。

    郁夏把好几味常用中药介绍到烈阳部落,像藿香,可以健脾益气能预防雨季很多传染病,是好东西。

    小丁喝了几天药之后,精气神越来越好,基本已经恢复了,他感觉好点儿了就闹朵兰,说不喝了,朵兰差点顶不住,还是郁夏哄着他喝了个有始有终,喝到彻底好全。

    不只是小丁,照郁夏说的那一套做了之后,这年的雨季部落里恶心呕吐闹肚子的特别少,偶尔有个不舒服的,中药一喝隔天就活蹦乱跳。全部落都觉得阿夏就是福星,烈阳部落的巫医也没有郁夏原先以为的那么小气,至少不像巴蛇部落的那么小气,他反而主动同郁夏探讨医术,互相学习。

    原始社会嘛,植物种类比后世丰富,有很多郁夏不认识的,巫医逐个为她介绍,告诉她药性。

    郁夏也说了一些常用药方给巫医,想着多一个靠谱的大夫是好事,遇上事不至于忙不过来。

    平稳发展了有些年的烈阳部落在这一季突然焕发出活力,医疗和卫生水平得到不少提高,以前不怎么讲究的都知道蹲坑要上茅房,上完茅房得洗个手……这种事放在后世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在原始社会还是很不容易的。

    这么一折腾,郁夏先前观察的那几种瓜已经熟了,她把粘人的小丁丢给朵兰,让朵兰看好顽皮小子,自己骑着牛兽出了部落,摘瓜摘果去了,想做点果干果酱。

    小丁含着刚洗干净的爪子,眼巴巴看着骑着牛兽走远的郁夏,回去就赌气吃了三大块烤肉,把肚子吃得圆滚滚的。

    他喜欢阿夏姐姐,但这个五短身材什么忙也忙不上,争宠也争不赢。

    得好好吃肉,多多吃肉,快点长大!

    对郁夏来说,这段时间她做了不少事,拟了许多计划,特别充实。对巴蛇部落那几个女奴来说,稀里糊涂的,阿夏就得到了全部落的认可,以前说她不好还有人附和,如今再嘀咕什么别人听见要揍你的。

    说你嫉妒,你心黑,阿夏那么好的女人你也张得开嘴诋毁,再多说一句就要把人轰出部落,让你被野兽啃个干净。

    她们不敢,真不敢了。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被当做女奴送出来之前,阿夏在部落里是最底层,除了那张漂亮的脸蛋,别人对她没有任何印象……

    离开巴蛇部落才多久?

    被劫过来才多久?

    她如今是烈阳部落第一神射手认定的配偶,得到全部落的拥戴,声望比巫医也不低。阿夏厉害,抢她回来的阿越也不差,听说他造出威力巨大的弓箭,一箭一个肥溜溜的跳兔近来狠狠出了风头。

    作者有话要说: =w=

    ☆、第113章 原始社会种田记

    一只跳兔提供的肉顶多只够他们对付一顿,按说猎这种不划算,乔越偏偏就喜欢,也不是爱吃兔肉,他喜欢兔子皮,想多攒些冬天给郁夏做兔毛披风。

    南大陆的冬天的确不像北边那么寒意逼人,也绝不暖和,想到还有可能遇上寒潮,他们打猎的时候都尽量选那种能回收皮毛的品种,各种皮料都攒下一些。

    原先那弓箭比较原始,哪怕顶着神射手的名头,效率总归还是低下,改良过后,乔越的作战能力就强了很多,又因为每天都在开弓射箭,使他眼力和手感也在增强。

    开始还要仔细瞄准,现在凭感觉就能调整到合适的位置,一箭过去基本都能正中目标。

    他随之提高标准,要求自己不仅要射中,还要尽量保证皮毛的完整,逐步提高的要求促使他飞速进步,在这边生活的时间还不算太长,乔越感觉自己变了不少,他变强了,各种意义上的。

    乔越踏踏实实的攒皮子,郁夏近来忙两件事,第一制作果干,第二编织毛衣。

    制作果干相对比较省心,既有阿金帮忙清洗,又有石头帮忙切片,晾晒的过程比较漫长,好在近来温度逐渐升高,脱水还是快,唯一就是得有人盯着天候,有变化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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