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怎么算都排不开。

    像现在,做什么都要召集全部落一起来,现有这些族人要学的东西太多,效率就低。

    按照乔越的设计,来年要做的事非常多,同时进行的就会有好多样,种地的应该专门研究种地,搞建设的也应该专心埋首工程建设,这样效率才能提起来,这样的话,现有这些人就完全不够用了。

    思来想去,吸引别人前来归附是变强之后一定会走上的路。你需要人手,别人想跟着过好日子,双方一拍即合。

    这次过来,郁夏是肩负有使命的,她的使命就是装逼。

    要装到位,装得自然,要让别人看了就眼馋,眼馋到回头逢人便说,说那个烈阳部落你知道吧,和从前真是大不一样了……

    好在郁夏经常都是风云人物,不用特别做什么,一亮相就有气场。她一派镇定任由别人打量,同时也在人群里扫了一圈,就看到好些个熟人。

    飞羽部落的在,他们拿来做交易的当然还是盐。

    棕熊部落也在,郁夏还看到当初缠着她说想骑牛的青年。

    看郁夏打量过来,对方还给了个笑脸,问美女姐姐你穿的什么,那是用什么做的?

    郁夏抬了抬手臂,亮出打底衫来:“你问这个?这是我们织的布。”

    “怎么换?能不能给我摸摸?”

    郁夏就笑了,说:“我们自己用都还不够,这个不换。今天只带了肉丸过来,给你尝尝?”

    说着,她就取了根竹签子,掀开框里的木板,从壁沿薄薄的石锅里叉出一颗炸肉丸,往前两步递到那青年面前。

    要是刚出锅的肉丸子,那是非常香的,这个已经放凉,口感上会有一丢丢折扣,但只要想想各大部落的生活水平,这个已经很美味了。郁夏示意青年接过,青年接过去之后迟疑了一下,然后才将整颗丸子塞进嘴里。

    塞进嘴里,咬开,才咀嚼了一下,他双眼就瞪圆了,非常惊讶的样子,跟着是完全享受的表情。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好吃!

    超!级!美!味!

    咸香的丸子,酥脆的表皮,那是从来没尝到过的好滋味,油炸食品就是这么馋人,吃完还想要,想要更多!

    一颗丸子的时间,青年恨不得跪下来感谢天神,这是天神恩赐的美食!和它比起来,之前吃的那些肉都不是人吃的!

    “你们要什么?这怎么换?”

    看他这样,其他人窃窃私语,有相熟的指名问他:“喂,你说说是什么感觉?好不好吃?”

    青年并不搭理他们,只是一脸热切盯着郁夏。

    其他人就抗议了,说也要尝尝,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让每个部落派一个人来尝尝。

    看他们兴冲冲的领丸子,青年好心提醒他们,能走的赶紧走,千万别尝,尝了你就完蛋。

    他这话没人信啊,白给的咋能不尝?当然要尝?

    看着傻子们拿签子把炸肉丸往嘴里塞,青年还在心里给他们配音:完了完了,全搭进去了。

    享受是短暂的,尝过这样的美味之后,你对自家食物的嫌弃才是永恒的。就不说今天能换到多少,哪怕全换回去还能让你一个人吃了?你分到的塞牙缝都不够,接下来怕是要被迫减肥。

    果然,肉丸子入口那一刻,所有人都是享受的,品位和咀嚼的时间毕竟太短,一回过神,嘴里只剩余味,再品一品,余味都没了。

    “好吃!我活到今天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这是肉吗?这是什么肉?这也太香了吧?”

    “说说是怎么做的?”

    “怎么换啊!”

    “不管怎么换,我们山鹰部落全要了!”

    “你要人家就换给你?你倒是听听人家换什么!”

    山鹰和玄雷这两大部落都要打起来了,这时候有人问:“听说之前有好长时间你们部落都飘着香味,是在做这个?”

    郁夏还没应答,跟她出来的勇士感觉屁股墩儿舒服一点了,抽空用看土包子的眼神看了提问那家伙一眼:“那个比这香了不知道多少倍,能是一样的?当然不一样。”

    “那才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说到这里,几个哥们也争起来了,他们在争石板烧、火锅、闷烧各种肉和腌腊制品到底哪个最好吃,这在烈阳部落属于每天都有人吵,但是吵不出个结论的棘手问题。

    听他们争了几句,就有人品出不对味儿了。

    这么好吃的丸子竟然不在美味之列?凭什么呢?

    都不信这世上还有比丸子更好吃的东西,你非说有,那就弄来尝尝!

    “……那行吧,你就继续认为肉丸子是最好吃的东西,也不影响。”人活着是要一点信念支撑的,炸肉丸子来交易皮料纯粹是因为肉丸子好做,它咋能算最好吃的?它排不上!

    虽然排不上,看别人有得吃自己没得吃,感觉也挺不是滋味。就有兄弟伸手掏了掏兽皮袋,从里抓出一把红红绿绿的脆片,咔嚓咔嚓咬起来。

    有人带头,其他人也纷纷摸出脆片,边啃边想着回去得整点好吃的,看别人吃肉他们啃脆片,这像话吗?

    这几个边馋肉还边抱怨,说这么远出来都没煮截香肠给他们带上。别说香肠了,家里的小兔崽子都有油渣吃,他们只有脆片。

    郁夏同其他部落能做主的说他们主要换皮子,最好是带毛的皮子,有多少都可以拿来,这里的丸子要是不够,记个数,过两天给补上。她这么说,本来为了抢一口吃都要打起来的才消停了,集市又恢复了本来的秩序。陆续有人拿毛皮来换肉丸子,部落也有,个人也有,换到之后全小心翼翼收起来,生怕蹭脏了打撒了。

    其他部落拿毛皮换到炸肉丸子之后陆续退开,棕熊部落的青年却没死心,他不仅惦记吃的,还惦记穿的用的惦记人家的代步工具。

    在他看来,烈阳部落简直就是福地是仙乡。

    “这个布,这个衣服,这个鞋,真的不换?”

    “你要什么都可以谈。”

    棕熊部落是个生活在深山里的部落,他们族中勇士都强悍,是同山林猛兽搏命活下来的,也因为这样,这个部落人口一直增长不起来。

    其他部落总会有老弱病残,他们就少,可以说是精兵一支,驻地偏远,规模不算很大,总归也没人去招惹。

    郁夏听说过棕熊部落的事情,还想着如果说要发展势必要吸引别人归附,她就倾向于这样的部落。

    这种部落强,负累少,吸收过来不管是搞建设或者编成作战队伍都不费劲。同样的烈阳部落的好生活对他们也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武力的确强,生活品质真的排不上,族里能做手工的就少,烧肉炖肉也很马虎,还不如被郁夏改善之前的烈阳部落。

    郁夏觉得,他们和棕熊部落之间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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