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舅母也是个性情和善的中年妇人,容貌秀丽,她对顾青云的态度也很好,尤其是知道顾青云曾经救过她的儿子后,更是一直带着笑意。

    坐在她怀里的小孩现在才四岁,相貌精致,正在昏昏欲睡,脸蛋红润,额头上有些汗渍,衣裳有些凌乱,估计是玩累了,乳母在一旁站立。

    两人不敢多待,生怕把小孩吵醒了,忙告辞去见方子茗的舅舅。

    方子茗的舅舅名为王锦,他的相貌和王氏有六七分像,本来应该是个俊美的中年人的,但他的腹部犹如怀胎五月,身材较为富态,即便如此,他看起来竟然也是一个好看的胖子,且他气质温和,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让人不知不觉中就放松戒备,心里一点也不紧张了。

    他对顾青云的态度非常好,还提起了几年前的拍花子事件,感谢顾青云的帮助。

    顾青云一听,很不好意思:“你们已经感谢过好多次了,我觉得你们的帮助和谢礼早就足够抵消我的这点小忙了。”

    “呵呵,应该做的,应该做的。”王锦笑眯眯地摸摸自己的肚子,问道,“既然都是熟人,我就不客气了,青云,你看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看账本?”

    顾青云也想快点开展工作,毕竟接下来的三天他都不用上课,就开口说:“如果方便的话,就现在吧。”

    王锦一听,他是一个行动迅速的人,就先对方子茗说:“家里你已经很熟了,你自己去看看吧,我带青云到隔壁。”

    方子茗本来就觉得有点无聊,闻言就跟顾青云打声招呼,这才离开了。

    王锦很快就把顾青云带到左边的房间,里面空间颇大,已经有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人在拨算盘了,几张大桌子上还放着一大堆账本,看起来都是按着顺序把账本分成一份份的。

    “李掌柜,我给你带一个人帮忙来了。”王锦刚进门就笑道,把顾青云介绍给李掌柜。

    顾青云听王锦说李掌柜是其中一家布庄的掌柜,以前是账房出身,现在只是暂时捡回老本行。

    听说顾青云是秀才,李掌柜不敢托大,连忙走过来行礼。

    顾青云也忙回礼,说道:“我算账可能还不太熟练,请多指教。”

    李掌柜见顾青云的态度不错,面色放缓。

    王锦在一旁笑眯眯看着,见两人相处得不错,就说:“我就不在这里妨碍你们了,有事找管家帮忙,管家决定不了的再问我。对了,等会那三个布庄的掌柜来这里,有什么要对账的找他们即可。”

    “东家慢走。”李掌柜赶紧送他出去。

    接下来,顾青云就开始跟着李掌柜干活了。

    王锦一共开了四家布庄,其中有两家在郡城,两家在府城。刚开始他只在府城开一家,可慢慢的,生意就越来越好,最后连郡城都开分店了。结果就被官府盯上,或者说是被竞争对手举报了,官府准备让他转入商籍,最后是走通了关系后才可以在限定日期前整改完毕,这样就不用入商籍了。

    顾青云听李掌柜这么一说,觉得做生意也不容易,做得太好了,超出界限,就有强制入商籍的危险,除非是你本就想入的。

    说实在的,虽然商户可以科考,但在官场上真的有隐形的歧视,升官发财之类的基本上没你的份,背黑锅倒是常有——除非你的后台足够强势。

    不过有些背景强大的皇商混得比一般的官员好太多了,所以说好不好得看具体情况。

    像王锦这些祖上做过官,家族的嫡支有人考取功名,自己家有上千亩田地的人家,还真的不想转为商户,长久的观念下,还是认为做一个地方的乡绅社会地位更高,更受人尊敬。

    现在顾青云两人只需算清楚四个店铺的帐,因为是从今年开始算起,所以工作量真的不大,只是时间卡得很急而已。

    顾青云自己做一间商铺的帐,把他从老书吏那里学到的知识运用过来,再加上偶尔可以请教李掌柜问题,说实在的,这些帐算起来真的不难。

    就是李掌柜也觉得他一点就透,还说他不亏是秀才公,学起东西就是快。

    顾青云有点尴尬,这要是学经义什么的,肯定没那么快了。

    看来自己还真是实干型人才啊,他暗忖。

    三天后,他开始上午到府学上课,下午到王家干活,晚上七八点才回府学休息,其余课外活动都暂停了。幸好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五天就结束了,他和李掌柜已经把账本反复算了三次,有疑问的也和客栈的掌柜对过账了,基本上没什么错误,这才向王锦汇报。

    王锦大喜,这比他预计的时间要少几天。

    当然,他的满意就是给多奖励了。

    顾青云拿到十两银子的时候还觉得不可置信,才八天时间就赚了那么多,怎么那么容易?想想前不久收割晚稻的辛苦,家里十亩水田收的稻谷,如果都卖出去的话也才能赚十两左右,这还是不用交税的,其中的人工费、农家肥、种子费还没算进去呢。

    虽然这是特殊情况,比平时的行情要高,不能按常理算。不过不管怎么说,顾青云都高兴得很。他忍不住想起之前回镇上时,何掌柜当初还想着请他帮他侄子做账,如果都像这种的话,那也太容易赚了吧?

    回到府学,顾青云就请方子茗去一间羊肉面做得很好吃的面馆吃了一顿。别以为羊肉很便宜,这可比猪肉贵许多,起码顾青云这十几年来都没吃过几次。

    府学的日子还要继续按部就班过的,唯一不同的是现在教吹箫这门课的老师终于回来了,他赶紧去报名。

    学吹箫的成本很小,他和顾青明去店里挑选了一支价格中等的竹箫也才300文钱,考虑到他们的经济条件,这就很适合他们了。

    教他们吹箫的夫子是个秀才,姓欧,三十多岁,身材修长,总是踩着一双木屐,衣着飘逸,宽袍广袖,走起路来吱吱作响,很是潇洒的样子,就是审美有点奇特。

    他喜欢穿红衣,虽然欧夫子长得不错,唇红齿白的,看起来是那种俊逸型的,但他衣服的颜色让顾青云不敢恭维。

    大红、正红、胭脂红、桃红、浅红……大概所有的红色他都收集完毕了吧?

    于是学生们每天的话题又多了一个,见面就问:今天欧夫子穿什么红?

    这人到底对红色有多执着啊?就是自己颜好也不能这样糟蹋啊!

    不过夫子的私生活他管不着,幸亏欧夫子吹箫的水平高。顾青云形容不出来,但他真的觉得比方子茗和何谦竹吹的箫声好听多了,特别空灵悠远,就是偶尔会让人听着听着就心里难受。

    吹箫他学得一般,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天赋,不过顾青云不以为意,他学箫是为了陶冶一下情操,培养一下气质的,不指望学得多么精妙,只需能完整地吹出一曲即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