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了。不久,方仁霄和连氏从隔壁过来等待开饭,这样一来,堂屋里人就多走起来,尤其有小鱼儿欢快的尖叫声夹杂在里面,更是热闹。

    饭后,顾青云和方仁霄说起今天吴学士找自己的事。

    两人分析了一会,觉得这不是坏事,应该是好事。

    “老师,您说下次的乡试我是不是真的能出京?”顾青云在京城窝了几年,还是乐意出去走动一下的,免费游山玩水,虽然旅途累了点,但绝对能长见识。

    方仁霄沉吟一会,摇摇头:“老夫和吴学士是相同的品级,但吴学士比老夫强,他终归是翰林院掌院学士,陛下器重。他是如何想的,老夫不能猜。不过你的资历虽浅,学识却是有的,这次大家有目共睹。”他为何鼓励青云出书?因为出书是一个人出名的最好方式,在翰林院这种地方,最能得到上官的重视。当然,前提是书籍要有质量,还要有名气的人捧,否则别人很难知道。

    青云写的那本算学书在他看来,是非常不错的,角度新颖,几乎可以当成教算学的现成书籍。要不然他也不会主动厚着脸皮推荐给好友,要知道先前青云出的游记自己就没有动用人情。

    “可翰林院里有才华的人比比皆是,我不算太突出。”顾青云暗暗叹了口气,转念一想,道,“不够如今能引起别人的重视我就心满意足了。”写书的确是出名的最好方式之一,没点本事的人出不了,而只要扬名,让自己的上官记住自己的名字,绝对是利大于弊。

    就像现代,本系统的某个人突然出版一本书籍,还获得别人的好评,那绝对会在系统内引起一定的关注或轰动,领导也会加以关注,以后想提拔人的时候,写书的人可能会占据一定的先机。

    尤其在翰林院这种地方,他出名了对吴学士有好处,因为两人不是同一个层次的,自己不会阻碍到他的前程。至于那些和他年龄差不多、品级相差无比的同僚,这就不一定了。

    现在和他一时期出书的人,可能和自己一样,到处找关系,如果有某个名人说一句写得好,那绝对会提高那个人的地位。

    经过一下午的思考,顾青云已明白这个道理。

    哪儿都有竞争,幸亏自己没有太强烈的野心,否则现在肯定会暗戳戳地诅咒那些和自己同一时间出版的人。

    “不必担忧,老夫还有几年就致仕,你这次写的算学书给封尚书留下很好的印象,如果不是你刚升为翰林院编修,大人一定会把你调到户部来。”方仁霄突然说起这些。

    顾青云一听,吓了一跳。嗬,户部尚书对自己有印象?这绝对是个很大的惊喜!至于进户部?除了吏部,户部是个热门的部门,这可是管钱的。

    自己擅长算学,喜欢和数字打交道,进户部也算是对口,完全没意见。

    “老师,这是您帮的忙吧。”顾青云挠挠脑袋,很是感激。

    “不,这是你自己的努力。好了,老夫要去陪小鱼儿玩,你自己好好想想,脑子是个好东西,要经常动动。”听到小鱼儿在凉亭里咯咯咯的笑声,方仁霄不耐烦和顾青云说话了,衣袖一甩,就快步走出书房。

    被留下的顾青云很是委屈,一个个都是如此,有了孩子都把心思放在他们身上去了,连和自己说话都不耐烦。

    哎,人心易变!

    装模作样想了一会,顾青云回过神来,绕过灯火通明的凉亭,打算去找简薇玩,她现在估计又在谱曲了。

    当天晚上,顾青云睡得格外好。

    意料之中的,几天后,顾青云出去和朋友聚会时,就听到各大酒楼在传唱谭子礼写的诗词,张修远写的词也是如此。除了他们,还有几个人也跟着出书,他们或是单独出,或是参加某个文会的人员合起来出,一时之间,大街小巷又多出几首流行曲,给诗词作者带来很高的知名度。

    八月三十日,顾青云休沐,正准备和谢长亭见面,出门前却收到大头探花庞喜林给自己写的信。

    算一算,庞喜林已经在扬州下辖的某个县当县令四个多月了,也不知道他这次给自己写信会写些什么内容?只希望不是诉苦的才好,他就收到过几个同年隐晦的诉苦信。

    要知道,当县令不是一件轻松事,多少进士初初当县令时被下面的官吏哄得团团转。

    比起他们留在翰林院,做县令绝对是一件技术含量颇高的差事,没有点能力都搞不定地方,想要有点作为,更是如此。

    方子茗是想去牧守一方的,这些事情他了解过,顾青云也跟着听过一耳朵,加上他本身在县里住过一段时间,更是知道得较为清楚。

    第131章 急切

    顾青云没再多想, 动作利索地拆信一看,只见一列列如行云流水般的字体出现在他眼前。

    “这家伙, 还是这么喜欢卖弄, 似乎比以前写得更好了。”顾青云眼睛微眯,庞喜林喜欢行书,只是科考和当官都要求写楷书, 因此私底下,他就特别喜欢写行书。

    认真把信看了一遍后,顾青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惊。

    庞喜林去当地上任后,刚开始工作的确进展不顺, 当地的乡绅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但他感觉自己的政令几乎不能出县衙, 权力被架空大半。经过仔细思考后, 他把断案作为突破口。

    经过这几年科考内容的实践,相比起前朝盛产书呆子,不得不说,如今能考中的进士没一个简单的, 起码那种生活不能自理、缺乏基层常识的人少很多,因此庞喜林选的突破口很巧妙。他熟读律法, 能独立断案, 没有被衙门的小吏蒙蔽,在解决几个积压已久的案子后,在百姓心中迅速打开知名度, 有了一定的信任度。

    看到这些顾青云只是觉得庞喜林厉害,但后面的内容就让他佩服了。

    庞喜林杀人了!在被一个书吏欺上瞒下后,他首先做的就是把书吏投入大牢,准备慢慢审理,没想到书吏竟然在他面前有恃无恐地叫嚣自己肯定能平安出去,认为庞喜林不敢把他怎么样。

    事情的结果出乎顾青云的意料,庞喜林竟然直接抢过旁边捕快的刀,一刀就把书吏给削了!

    削了!削了!竟然把书吏的脑袋给削下来了!

    顾青云一阵恶寒,想起新科进士游街那天,庞喜林脑袋簪花对着自己笑呵呵的模样,再对比他信中的杀气腾腾,心里不由得涌起一股敬佩之情。

    庞喜林实在是很有勇气,很有决断!

    自古官吏就不和,这和后宅的正妻和小妾一样,不是东方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两个阶层的不同注定了他们很难相处融洽。

    这次庞喜林杀吏,还特意写信来说明……

    顾青云想了想,估计是怕京城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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