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即红了脸,任由那一人一马消失在昏黄的夕阳下。

    而后长大成人,爹娘因着万金将她卖给春家,得知要嫁的人是春家大小姐,是她七年前的救命恩人,那股难过劲缓了缓,熄了寻死的心思,选择认命。

    没想到,这一认命,却害了春承。

    她永远也忘不了春承提刀护她杀出重围的画面,那时候的春家大小姐,一脸冷傲,身上溅了血,和她提笔蘸墨饮尽风流的样子大相迳庭。

    很冷峻,也很动人。

    春大小姐倚刀而立,在她怀里咽了气,想起那个蜻蜓点水的吻,至秀小脸慢吞吞地染了一分绯红。

    至于第三次,便是在百货大楼,她躲在更衣室角落,春少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她赶跑厉家的人,又在知情的情况下,隔着一道布帘成全了她最后的尊严。

    第四次,名流堂,春承病歪歪地走出来。

    她看到了她,她认出了她,她一如既往地护着她。瘦弱的胳膊抽出长刀,一字一句,惹得她心跳如鼓。

    这样看来,春承,还真是坏,像是打定主意教她以身相许似的。

    至夫人愁眉不展地坐在女儿对面:“阿秀,你倒是说啊,到底……到底有没有被春少爷占了便宜?你和他…你们……”

    “没有。”至秀回过神来:“我和她清清白白,但她为人颇有担当,是我见过最有担当的。她说过要护我,所以才会口不择言说出那番话。只是……”

    她顿了顿:“娘,若她不愿,咱们还是不要逼她为好。”

    “什么叫做逼他?!”至夫人瞠目结舌:“众目睽睽那些话他说都说了,人言可畏的道理你不是不懂,他若不娶你,你……你岂不是成了弃妇!”

    弃妇。至秀眸光轻颤。

    “不管你们有没有夫妻之实,拜堂成亲的话众人都听到了,他不来娶你,做什么要来招惹你?”

    “可我不想再来为难她。”

    情急之下至夫人自动忽略那个‘再’字,她问:“若春少爷肯来提亲呢?”

    “那我就嫁。”

    这话不假思索地说出来,至秀只觉耳根都在发烫:“娘,我先去沐浴了。”

    至夫人由怒转喜:“好,好,快去吧。”

    人离开后,她仔细回想着春少爷看向阿秀的眼神,越想越觉得这事有谱。她是过来人,哪怕春少爷当下对阿秀并无男女之情,可所有的男女之情,不都是从爱护开始的吗?

    今日那阵仗,春少爷都愿护着阿秀,平白无故,他为什么要护着阿秀?还不是因着在意?最起码,不讨厌吧!

    阿秀生得好,常言道日久生情,至夫人长长地松了口气,她就安安生生坐在家里等着春家上门了!

    如今外面传得沸沸扬扬,春家若不上门,那便不是要结亲,而是要结仇了。上赶着护着阿秀的是春少爷,总不能刚把人从狼窝救出来,就放任人身处舆论漩涡吧?

    春家父子来得很快。

    至秀刚从浴室走出来,头发来不及擦,就见丫鬟兴冲冲跑过来:“小姐!春少爷来了!”

    春承?

    热意上涌,她眼圈微红,清清淡淡地笑了。

    如松堂。春老爷精神焕发地坐在那说明来意。

    春承候在一旁,一身雪白长袍,戴着金丝眼镜,不言不语的模样透着矜贵带来的淡漠,至夫人无意瞥了眼,越看越满意。

    “哦,是了,我家阿秀还没到法定年龄……”

    “订婚?好,那就先订婚。”她笑了笑,慈爱地望着春承:“不知春少爷如何想的?”

    春承抬眸,指节微弯提了提眼镜:“我?我自是乐意和秀秀订婚的。两年而已,我等的起。”

    这话说到了人心坎,看出少年人存在眼底的意动,至夫人笑道:“好了,年轻人总要和年轻人在一起,莫要陪着了,去寻阿秀吧。想来,春少爷文雅知礼,阿秀会喜欢的。”

    文雅知礼?啧。她又不是男人,更搞不大秀秀肚子,操心什么呢。

    春承笑得像只小狐狸:“多谢伯母。”

    下人领着人往后院走,没走一会儿,正巧和迎面走来的大小姐碰头。视线相对,至秀看着那人一脸笑意,害羞地低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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