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知道,重活一世,有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比如,健康。

    她眨了眨眼,消去:“春承,把手给我。这一次,我一定能救你。”

    第10章【10】

    我没想过会在那样的场景遇见她,但遇见,就是遇见了。

    命运给出的偶然常伴随惊喜和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而她一如既往用瘦弱的双肩为我扛起沉重担子,使我抬头,得见明净晴空。

    在我的预想里,纵使要见她,也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露水初凝的清晨,可当她出现了,我心底感叹:那是最好的时候。

    她孱弱贸然地闯进来,脸色苍白,指尖颤抖,长刀递出的一瞬,满堂人影,无人比她更强!

    我知道我是雀跃的、狂喜的、甚至落魄的。

    可在她面前,颜面不再重要。毕竟重逢已是最好的馈赠。

    我想和她重新开始。

    这,又算不算再续前缘?

    书房的门紧紧掩着,深夜,白炽灯散发着明亮的光。坐在桌前写下最后一行字,至秀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定。

    重逢后的忐忑存疑被温柔安抚,想起白日坐在清雅亭和那人说笑的场景,她眉眼弯弯,顷刻笑意再次敛去。

    春承的身子太差了。好在,还有她。

    至秀捏着钢笔在本子写写画画,圆润的笔锋在纸上淌出一道道深蓝墨痕。

    笔是春承送的,作为见面礼,也因着这根钢笔,她才想起入夜写下这段心理路程。

    人的情绪总需要自我梳理,她明白春承的好心。但她不会因为一时疏忽为他人带来麻烦。

    写好的纸张被整齐撕下来,眨眼被火舌吞没化作了灰烬。至秀望着火盆里残存的灰,那些话在心里兜来绕去,她顾自笑了笑,就这样,从上辈子新过门的正妻,成了她的未婚妻。

    缘分真得很奇妙。

    书房的窗子被打开一扇,气味很快散出去。

    清晨,素来以繁华著称的凛都从昏睡里醒来,春家同至家的婚事被推上日程。订婚宴办得很热闹,两家长辈和和气气地齐聚一堂,来捧场的人很多。

    凛都数得上名号的世家来了大半,即便有事不能亲身前来的家主,自有家中嫡长的少爷出面。礼多人不怪,再者,众多年轻子弟围在名流堂看了至家好一通热闹,没有像样的致歉,这事说不过去。

    至家落魄了,可春家如日中天。如今两家结为姻亲,春家的家业往后都是留给春少爷的,至家小姐做了春少爷未婚妻,两家俨然成了一家,惹不得。

    忙忙碌碌,待至秀适应了某人未婚妻这身份,早春的寒凉已经过去,属于春天的温暖轰然降临。

    凛都多草木,推开窗子,入目便是盎然鲜嫩的绿。

    书墨端着清水伺候小姐梳洗。

    日薄西山的至家有了春家这样大的靠山,几乎可以在凛都横着走。天降鸿福,至夫人最近乐得清闲,时常出门约了哪家贵妇打牌。

    至家大半部分的产业交由春家代为打理,为此春老爷特意拟订了契书,以安人心,也省得有人说道。有契书在,至夫人更是放十二分心。打牌之余,犹不忘催促女儿多往春家走动。

    未婚关系,哪怕亲密一些,旁人也说不上什么。

    巧就巧在订婚宴过后春大少爷便忙碌起来。

    整日看着大小姐气定神闲地坐在家中翻阅医墨心里干着急。

    “小姐,今日,要去春家吗?”

    “去春家?”至秀净面过后轻忽笑了起来:“你这丫头,又在操心什么?”

    “当然是操心大小姐和准姑爷的感情问题啊!”

    书墨心直口快,抬头便见小姐微微红了脸。话都说了,她索性说得再明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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