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型沿着原本的线条描绘,把他红润的唇色稍稍往下压了一点。

    头发结成小辫,汇总到头顶,用金环固定。

    他袒露上身,手臂上扣着臂环。精美而工艺繁复的项链顺着漂亮的脖颈线条垂下来,层层叠叠的,勉强遮掩了一点胸膛,劲瘦的腰上腹肌分明。

    下身穿的是灯笼纱裤,脚腕上戴着镶满宝石的足环。

    他本就是蜜色皮肤,这些华丽隆重的颜色在他身上不仅不觉得老气厚重,反而衬得他明眸如星子,光是站在那里,就有一种华美而威严的感觉,让人不敢逼视。

    仿佛若是为了他现在的样貌动心,本身就是对这个天神一般的青年的亵渎。

    万曼看得激动不已,这就是她想要的样子。

    阎王来了。

    一阵窃窃私语密集地响起,说话的是一株藤本月季,她的枝条从窗口伸进来,漫不经心地挂在不同的刑具上。

    每朵花都在说话,声音很轻。

    琼仁往四面方面都看了一圈,哪有阎王

    就算阎王不肯露脸,但他的身材琼仁已经很熟悉了,只要他来了,绝不可能认不出的。

    往这边走。

    万曼带他去布置好的拍摄场地,那里在刑具库的里侧,刑具库很大,需要走一段路。

    越往里走,就越冷,似乎还能闻到淡淡的血腥味。

    琼仁想,也许这些刑具并不是样品。

    他路过一片青叶林,正在惊奇为什么刑具中居然夹杂有树林,走到旁边时万曼提醒他小心不要割到,这才发现,那竟不是叶片,而是两面都是利刃的刀。

    琼仁从刀叶林转过去,终于到了拍摄场地,这里的刑具显然是特意挑选过的,每一样都狰狞恐怖,泛着幽幽寒光。

    而在这所有狰狞冰冷的刑具之中的,豁然是一朵红得妖艳的莲花。

    这朵莲花极大,比琼仁还高出许多,根茎扎在黑岩为底的浅池中,看着特别不合常理,但又莫名震撼。

    在看到它的瞬间,琼仁被这朵红莲掠夺了呼吸。

    在此之前,他绝无可能相信,世间竟然能有如此完美的造物。

    似乎就连它花瓣弯曲的弧度都蕴含着至理。

    他呆愣了很久。

    摄影助理想叫他,却被摄影师通文柏阻止。

    通文柏很兴奋,低声说:虽然在计划外,但这个画面很好。

    漂亮的青年仿佛被红莲所蛊惑,一只脚踏入浅池,池水濡湿了他的脚腕。淡金色的纱半透的贴在小腿上,那脚踝是纤细的,却不显孱弱。

    他的手伸向莲瓣,身体也跟着探过去,延伸出一条漂亮的曲线,仿佛是画的前奏。

    青年仰起头,垂下眼帘,脸慢慢地靠过去,似有无形的力量在牵引着他靠近红莲。

    摄影师不知不觉停止了呼吸。纵然他本就不需要呼吸。可他已经习惯用呼吸的节奏来掌控镜头。他应该拍下这最美的一幕,但他忘记了。

    唇与莲瓣已经离得极近,却还是没有碰到,青年慢慢睁开眼睛,微笑着说:你是我所见一切事物中,最完美的。

    在这一刻,忘川停止了流动。

    第28章

    摄影师已经忘记了自己在拍摄之中,有赖于身体顽强的惯性,快门声并没有缺席。

    拍摄的主题本来就是古老的神明与误入地府的偶像,是差异,也是融合。

    这是只有地府能呈现出的独特形态。

    让凡人穿上与神像类似的衣服,让神明穿上凡人的服饰,这是万曼本来的打算。

    她想要呈现出一种身份上的逆转。

    眼前的景象并不在她的预设之内,却阴差阳错的符合了逆转这个设定。

    她仿若看到年轻的神明被尘世中的红莲所吸引,忍不住为他而驻足,冰冷的心中生出了欲望和情感。

    琼仁轻轻碰了碰红莲的花瓣,慢慢站直了,唇角眼尾都是温柔的弧度。

    灯光师、摄影师、还有现场林林总总的工作人也也随着他的动作回神。年轻的摄影助理捂住脸,她的脸又红又烫。

    为什么,我看得这么害羞我不对劲她神思恍惚地喃喃。

    通文柏缓缓吐出一口气。

    他生前是极为出名的摄影师,各大杂志争相邀请的合作对象。拍过的名模明星不计其数。

    因他一幅照片,可以让一个不名一文的女孩变成时尚I。有许多人愿意对他交付一切,只等着那个一举成名的机会。

    他一直坚信,摄影如同作画,或是其他的影像艺术,他要将一个人身上最精彩的一秒凝结保存,交予观众浏览。

    但这个人在这一秒之外,也许就是个无药可救的人渣,一个在家开毒pa的恶棍。没有任何人比摄影师更清楚,照片会骗人,而他就是帮凶。

    在他人生的后半段,曾有一段时间对拍摄感到厌倦,并不是丧失了激情,而是觉得似乎在渴望着什么,却又一直无法达到,也不能清晰地领会自己的渴求。

    于是他暂离了浮华之所,带着摄影机跑了许多地方。他记得自己曾在某天傍晚出门散步,穿过楼房的遮挡,毫无提防的看到了极致美丽的云。

    淡金在天空上层层叠叠铺展开来,渐渐变为漫天的紫。紫云像振翅而飞的凤,带着金色尾羽奔赴未知之地。

    那时他忽然明白,他追寻的一直就是美,除此无他。

    今天,他又一次看见了纯粹的美。

    通文柏的眼睛几乎有些湿润了。

    琼仁转过身,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它太美了,我有点失态了吧,抱歉啊。

    淡金色的纱裤濡湿了一段,琼仁问:需要吹干吗?

    通文柏摇了摇头:不必,这样很好,你很好。

    拍之前的确沟通过把地点定在刑具库,但没提到还有这么漂亮的红莲当道具,琼仁恋恋不舍地看着,轻声嘟囔:好想搬回家养,可是这么大的花一定很贵,我家里也养不下吧。

    阎罗殿里仍然在工作的阎王突然停下打字的动作。

    是的,阎王已经抛弃用笔和纸质文书,转为计算机办公,并且学会了五笔和双拼,盲打时速七千字,是许多时速低达500的作者看了要沉默流泪的速度。

    南秘书。

    南秘书从三台屏幕中非常艰难地探出头:大王。

    安排驻阳办的人帮我在龙城买一座带荷花池的房子,房产证上填琼仁的名字。

    南秘书:

    大王继无端大批量购入琼仁的专辑和周边后,居然又要买房子送给琼仁。

    这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大王最近的异常不是得了精神病,而是得了相思病。

    自从办公系统全面搭建好以后,工作量确实稍微降下来了,所以大王最近也不用把所有化身都叫出来办公,今天不就有一个化身在杂志社拍封面么?

    和琼仁拍封面。

    和琼仁拍封面!!!

    南秘书心神一凛,觉得自己知道了非常了不得的东西!

    莫非这段时间里,大王每次出现奇怪的举动,都是因为化身正在

    天呐,这是她能想的事情吗?这可是阎王,众所周知,阎王只喜欢工作。

    南秘书立刻把自己脑子里不该有的想法倒干净,她勉强镇定了一下,以政务秘书的尊严冷静答道:好的。

    而在刑具库内,琼仁以刑具和红莲为背景,又拍了几组照片。

    他忍不住问:不是说阎王来了么?他在什么地方?

    万曼干咳一声,道:阎王是冥府之主,理论上来说,他无所不在嘛。

    琼仁:

    那你们给我发策划的时候说的,会和我合拍封面的阎王,也是个理论上的阎王?

    这不是诈骗吗?

    他今天可是抱着看邻居到底掉不掉马的激动心情来工作的。

    虽然第一次拍大刊封面也非常令人兴奋,可阎王不来的话,琼仁突然就有点失落起来。

    万曼看他明明眼角都红了,却很快就调节好自己的情绪,下撇的委屈嘴角很快恢复笑容,开始元气满满的和摄影师讨论下一套风格该怎么拍。

    她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琼仁会有那么多云爹妈。

    真的好乖哦!让人觉得必须得多心疼他才行。

    红莲不安地颤了颤。

    对不起,我来晚了。

    熟悉的声音忽然出现,琼仁一听就知道,这是属于阎王的声线,但和他记忆中的阎王以及言默都有轻微差异。

    他立刻朝声音的主人看过去。

    来人并不是他想象中,红发红眼的模样,也没有使用言默的外形。

    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银发寸头。银色的眉毛下,是一双银色竖瞳,暗色龙鳞覆盖住半张脸,眉心画着莲瓣图案,又像一只抽象的眼睛。

    体格比言默和阎王都要更大一号,也许是这个原因,西服稍显紧,散发着危险凶戾的性感气息。

    琼仁:

    如果琼仁不知道言默就是阎王,也许真的会被这非常具有人外色彩的脸混过去。

    虽然皮肤的颜色不一样,龙鳞更是改变了上半张脸的样貌,但下颌与嘴唇的线条还是一样的。

    阎王为了不掉马甲也太努力了!

    万曼等人已经呆掉了,阎王以本相参加拍摄让他们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才拟定了拍摄计划,现在阎王居然又带了一个化身来,还装是自己来晚了。

    阎王装来晚了,他们能怎么办,他们当然只能帮着打一下配合。

    不过

    阎王的化身怎么每个都这么好看!

    如果阎王愿意让每个化身都拍一个封面该有多好,到时候杂志社随机铺货,为了集齐阎王所有化身的封面,读者一定会把销量买爆!

    说不定能把销量冲上千万!

    杂志社的员工们想法各异,不过大致上都很高兴。阎王大多以红发红眼形象示人,今天他们却一次见到本相和龙人化身,这种好事为什么不能每天发生一次?

    阎王此刻的心情却很懊恼。

    明明只要以红莲本相直说自己就是阎王便好,可看见琼仁眼睛红了,刹那间脑子一空,便让另一个化身瞬移过来了。

    我来晚了。抱歉。阎王对琼仁说。

    没关系,就是琼仁看着他脸上光滑的鳞片,实在忍不住:能不能摸一下?

    阎王:?

    琼仁:鳞片。

    阎王迷茫地说:可以

    他生平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

    琼仁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

    光滑的,凉凉的,很硬。比他想象中的鳞片手感好,摸着有点上瘾。

    他只是摸了一下,就收回手。开始默默想,理论上来说,既然有龙鳞,应该也会有角和尾巴!

    除了龙也有很多动物有鳞,但既然是阎王,还是龙最合理吧。

    反正他就当是龙了,这样还能期待以后可以摸到龙角和尾巴。唔,兴奋起来了!

    阎王看着他的眼尾还是有些红,眼睛也水盈盈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琼仁转过身,眨了眨红红的眼睛,忍住上手揉的冲动。

    章鱼给他用的眼影飞粉也太严重了,眼睛不太舒服,拍摄时他不想拖慢进度,就忍着了。

    结果强忍的后果就是被硌得难受,眼睛肯定也红了。今天眼睛上弄了那么多化妆品,一揉肯定更糟,反正也要卸妆重画,干脆再等一下。

    琼仁去换装前,还想再和红莲合照一张,下个场景是温馨家居生活照,肯定不会有红莲,好舍不得。

    他觉得合照不必劳烦专业摄影师,就把手机塞给阎王,还是邻居和自己熟悉一点。

    帮我拍张合照。

    他转身跑向红莲,张开手臂抱了上去,他的手臂只够抱到两片花瓣,脸颊贴过去在花瓣上蹭了蹭。

    阎王身上的鳞片顿时立起来了!差点把手机捏炸。

    龙类的瞳孔紧缩成一条竖线,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慌乱。阎王想阻止琼仁的举动,但他根本没办法把缘由说出口。

    作为审判者,焰摩逻阇终于领略到说谎会遭报应。

    琼仁蹭着,突然觉得哪里不是很对。

    这朵花很好闻

    红莲有香气,这很正常。

    可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应该不会有哪朵红莲是薄荷草莓味。

    哪怕这是地府的特殊品种,也不可能和他送给言默的洗衣液一个味道。

    琼仁:

    琼仁缓缓地、缓缓地收回手臂。

    言默这个马甲到底有多重要

    值得阎王开两个化身过来。

    他突然想起,言默来的第一天就为他解决了转运阵,其后好像也一直在关心人间的超自然事件。

    难道言默是觉得阳世玄门或者特事司太没用,要亲自打击非法案件?

    琼仁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比如伥鬼的案子虽然小,但事后阎王告诉他,地府某个孤魂野鬼的投奔点就安排在九号线上。如果有人故意在九号线发放非法书刊,引诱鬼魂作恶,不去投胎,其根本性质不就是和地府抢鬼么?

    这样看的话,阎王亲自出马也是可以理解的。

    转运阵、食色鬼和伥鬼都是在他身旁出现的事情,所以阎王才这么重视言默这个马甲,就是为了利用他容易遇到超自然恶性事件的体质,既能保护善良的公民,鬼魂的好朋友琼仁,又能精准打击对方。

    琼仁觉得他悟了,他就是死亡小偶像柯琼。

    不过阎王也太辛苦了吧。

    琼仁肃然起敬。

    若不是他还要帮邻居捂马甲,简直想握住他的双手,衷心说一句:同志,辛苦了。人民不会忘记你的奉献。

    *

    大家心照不宣的把阎王迟到这件事混了过去。

    琼仁正在重新化妆,阎王顶着龙鳞自然画不了,何况章鱼Tony一见到阎王就只会战战兢兢地请他吃烤触手。

    琼仁很失望,他还以为自己在Tony心里是特别的,没想到Tony见谁都推销自己的烤触手。

    不愧是海洋生物。

    琼仁新的妆发和他平常的样子差不多,就是在细节上做了一些处理,最后还不忘记把他的泪痣用眼线笔加强一下。

    这样镜头里面拍出来更明显。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