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岳眼睛一亮,他也吃过一品楼做的醋鱼,本来觉得是天下最好吃的鱼,但现在才发现之前眼界太窄了,一品楼的鱼跟这道比起来还是差了点味道,说不出来差在哪里,但就是好吃一点。

    接下来他又试了其他菜,结果惊喜地发现每一道菜都是绝味, 一点都不输一品楼不说,反而真的如徐雷明所说比一品楼好吃。

    他拍拍徐雷明的肩,“好小子,你从哪发现的这么一店啊?这味道真的绝了。”

    徐雷明呵呵笑,内心别提多得意,“我连襟就在这里做生意,当初还是他推荐我来的,想当初我也跟你们一样,一看饭馆竟然是开这破巷子里,我心里可不高兴了,还差点以外我连襟骗我呢,结果吃完后才知道他半点都没骗我。”

    有一人纳闷道:“这家饭馆滋味如此之好,怎么偏偏开在这里啊?凭这家大厨的手艺,就是开在午门大街上都绝对没问题,保管赚得满盆钵。”

    徐雷明摊手,“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就算开在这里人家生意照样好得很,每天吃饭都得抢呢,来的迟了都吃不着。而且大宴还得提前预定,不然也吃不上。”

    “我跟你们说,你们还真别小看这家小饭馆,上次我来这里,竟然看见户部尚书家的二公子也在这里吃饭,同行的还有刘翰林家的小公子。

    他口中说的正是徐景元等人。

    “真的?他们这样的公子哥竟然会到这里吃饭?不嫌丢了面子啊?”这两人他们自然熟悉,都是京里有名的公子哥,他们平常遇到了都要点头哈腰打招呼的,一个个都是惹不起的人物。没想到这样的公子哥都会来这里吃饭。

    杨岳想想倒是觉得不稀奇,“这也不奇怪,户部尚书家的二公子,平生就爱一个吃字,哪里有好吃的去哪,这家店饭菜口味如此之好,他们过来也不足为奇。”

    众人想想也是,好吃的人哪管什么其他的,只要味道好就行了。

    就在一行人吃的热闹的时候,位于午门大街的一品楼中,掌柜的正在和自家老板汇报这个月的盈利情况。

    一品楼老板姓方,全名方为行,今年三十五岁,一身的富贵气,能在京城开这样一家饭馆的自然不是什么普通人,他的姐姐嫁给了当今肃王为侧妃,颇受肃王宠爱,更为肃王生了两儿一女,在肃王府的地位很是稳固,而他这个亲弟弟自然跟着沾光,所以他在京城也是颇有面子的,一般肖小可不敢来惹,就算是权贵子弟也是要给几分面子的。

    他先看了账本,看着看着便皱起了眉头,视线锐利地扫向掌柜的,“怎么这个月盈利比上个月少这么多?”

    掌柜的心下一跳,连忙解释:“这个月生意的确比上个月差很多,并不是小的不尽心啊。”

    “怎么回事?”

    掌柜的擦擦汗,将详细的账册翻给他看,“您看,这个月酒席比上个月少了接近二十桌,小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方为行翻开册子细细察看,这一看就看出了问题,他发现京兆衙门里的那些人这个月没有来过一次,而且京城里那几个出了名爱吃的公子哥也没有来过,这些人往常可都是他们一品楼的常客,每个月最少也要来几回,可这个月竟然一次都没来,说其中没有问题都不可能。

    “这些人怎么回事?难不成生意都被运升楼抢去了?”如果非要说哪家酒楼能跟一品楼叫板的话,那也只有对面的运升楼了,两家互为对手多年,但总体来说还是一品楼更胜一筹,因为一品楼挖到了从皇宫御膳房里出来的御厨当大厨。

    掌柜的赶紧道:“并不是这样,据小的观察,那些人也没有去过对面的运升楼。”

    这就奇怪了,方为行皱眉,意识到事情不对劲,立马叫人去查是怎么回事。

    不出一天时间调查的结果就送到了他跟前,发现京兆府衙门里的那些人以及徐景元等公子哥竟然是去了一家名不见经传,甚至是开在破巷子里的小饭馆之后,方为行觉得是调查错了。

    一个寒酸破败的小饭馆,怎么可能抢了一品楼的生意?简直是笑话!

    方为行压根不把很美味饭馆放在眼里,本不打算去管,但接下来的半个月还是没有见到这些人来过一品楼,再着人去打听,发现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徐景元几个公子哥去了十好几次很美味饭馆,京兆府衙门的那些捕头也去吃了好几次饭,不仅如此,他们还带了其他衙门相熟的人一起去,结果去过的人都不来一品楼了。

    方为行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收起之前的轻视之心,准备亲自上门去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能抢得动他们一品楼的生意。

    而米味对此一无所知,这几天她突然特别想吃烤鸭,但这里没有烤箱,所以她就琢磨着做个烤箱出来,当然,她是没这本事的,她只能画个大概的图出来,然后拿到对面邱大家让他打出来。

    邱大虽然没见过也没做过这样的东西,但看着米味画的示意图也能差不多弄个明白,在仔细询问细节之后便开始着手打造,让米味等两天来拿。

    想着过两天就能拿到烤炉了,米味就去找了王来财,让他通知他弟弟王来宝给她送点鸭子来,王来宝家养了不少鸭子,上次听说都养肥了,可以卖了。

    听说弟弟家的鸭子又有了出路,王来财很高兴,当天就让人稍信回家,让弟弟明天就送鸭子来。

    暂时还吃不到香喷喷的烤鸭,但前段时间酱制的萝卜却已经能吃了,味道好得很,所以米味便决定今天做个粥,粥配萝卜正好。

    听闻她要做粥,就连李二梅都惊讶了,实在是粥太普通了,人人家中都会做,而且粥的味道寡淡,和香锅泥鳅面等比起来实在是没什么吃头,就算手艺再好也做不出花来。另外,如果想喝粥自己在家就能喝,谁愿意花钱跑到饭馆里来喝粥啊?

    但李二梅又相信米味不是乱来的人,既然决定做粥,那肯定有她的道理,也许老板真的能把普通的粥做出花来?

    就在李二梅怀疑又信任的目光中,米味做了两种粥,香菇鸡丝粥和青菜粥,青菜粥两文钱一碗,香菇鸡丝粥三文钱一碗。

    说实话,这个价钱是真不便宜,李二梅听得胆战心惊的,心里真怕到时候做的粥会因为太贵而卖不出去。

    米味可没这个担忧,她一口气熬了两大锅,香菇鸡丝粥一锅,青菜粥一锅,算一算最起码能盛个一百来碗,惊得李二梅直瞪眼,还没开始卖就已经担心卖不出去浪费了怎么办。

    大概是她的表情太过于明显,米味无奈了,干脆先盛出一碗香菇鸡丝粥给她,再配上一小碟酱萝卜,“你先尝尝看好不好吃。”

    李二梅知道以米味的手艺做出来的粥肯定是好吃的,但好吃不代表能卖得出去,毕竟实在的太贵了。

    怀着担忧的心情,她舀了一勺送进嘴里,然后便顿了顿,又夹起一筷子酱萝卜送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不好意思地看着米味,道:“老板,今天的粥肯定可以卖掉。”她真是想多了。

    李二梅也说不出这粥到底哪里好吃,但就是觉得跟普通的粥不同,软软糯糯的,吃进嘴里回味无穷,特别是配上酱萝卜之后,那滋味简直绝了,一点也不比前面所做的吃食差。反正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做出同样美味的粥。

    她真的不该看不起粥的,这粥真的被老板做出了花来,老板下次就算做树皮吃她也不怀疑了。

    今天朱茂才依然是第一个来的,一进来就问今日吃什么,等李二梅介绍是吃粥之后,虽然惊讶于老板竟然会卖粥,而且还敢卖的这么贵,但他吃泥鳅面的时候已经长了经验,那就是不要轻易以貌取菜,特别是不要轻易看不起老板做的东西,老板就算是做野草吃那也不能轻易说不好吃,因为等你吃完之后就会发现自己被啪啪打脸了。

    经验十足的朱茂才半句怀疑都没有,爽快地让李二梅给他各来一碗香菇鸡丝粥和青菜粥。

    等把粥吃到嘴里的时候,朱茂才会心一笑,果然,老板的粥可不是普通的粥,卖三文钱一碗一点也不贵,他觉得光是这一小碟酱萝卜就能值三文钱,实在是太好吃了,如果有这样的酱萝卜,就算是没有其他菜他也能吃三大碗米饭下去。

    吃完五碗粥之后,朱茂才摸摸自己实在是装不下了的肚子,只得遗憾地鸣金收兵,临走之前他特意寻到李二梅,提出想买一点酱萝卜带回家里去吃。

    李二梅跑进厨房问米味,米味想了想,觉得也能卖,便让她去后院酱缸子里给他装上一盘,收取他二十文钱,不过盘子过后得还回来。

    朱茂才端着酱萝卜高高兴兴地走了,走到门口差点迎面撞到一个人,要不是眼疾手快护住了手里的盘子,他的酱萝卜就要摔地上去了。

    他下意识想骂人,但抬眼一眼,嘴里的话立马咽了下去,原因无他,只因为面前的人正是京兆府衙门的捕头杨岳,他们这些商户自然认识并且得罪不起。

    “杨捕头好啊,您请您请~”朱茂才笑着和他打了招呼后便让开让他进去。

    杨岳没心情和他寒暄,急匆匆走进饭馆里,寻到米味之后便问:“米老板,你这里有没有开胃的吃食?我娘子这胎反应特别严重,吃什么都吐,现在瘦得厉害,再这么下去大人和孩子都熬不住,你要是有什么办法还请跟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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