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里就他一个祖宗,必然是有求必应。做这碗面可不容易,他爸也是失败了好多次才搓出了一根既不会断,又不过分粗糙难嚼的面条。此后二十年越做越熟练,如今已达到了餐馆招牌菜的水准。

    丁厌刚吃了一口面,被他妈弹脑门儿道:“你怎么回事儿啊!人家让你吃了吗?”

    “他不介意……”丁厌手背挨了挨自己的额头,那块被弹得红红的,“我们是好朋友,吃口面怎么了,你别老打我。”

    “丁厌说的对,我不介意的阿姨,你别怪他。”楚瀛用筷子将面条从中夹断,挑了半根到他碗里。

    丁厌爸爸乐道:“长寿面不能断,断了就要折……”被老婆眼神一刀,不敢往下说了。

    “胡说八道什么呢你,真是……”丁厌妈妈训完丈夫,又绽开笑容,举杯道,“来,从今天起咱们家就有两个儿子了!祝小楚生日快乐,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四人碰过杯子,丁厌再单独用自己喝过的杯口碰了碰楚瀛的杯沿,“生日快乐。”亲亲你。

    ***

    夏天日落时间晚,饭后去遛弯儿散步是丁厌自小养成的习惯。

    和父母分开走,他就能堂堂正正地挽着楚瀛的手了。

    “我知道你有钱,但你光送贵的东西是没用的……”丁厌说,“不对……我没跟你说过我爸要抽烟,你怎么发现的?”

    楚瀛侧目看他,“你家有烟灰缸。而且你爸爸拿筷子的姿势,和他的手指关节,都能看出是经常抽烟的人。”

    “这也能看出来?你是侦探吗?”

    “这不难,只是你不抽烟,所以你不会注意到。”

    丁厌扣着对方的手指根,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送的那两样……价值多少?”

    “不记得了。”

    “怎么可能!”

    楚瀛反问:“你觉得,我是买东西会看价格的人吗?”

    丁厌在他手心里挠了挠,“那大致的价格区间总该有吧……”

    “我真的不记得了。”楚瀛并非有意隐瞒,是他买过的相似物件多不胜数,基本是用来送人;他对自己缺乏仪式感,但旁人过生日节日,他的礼物和祝福从不会缺席。

    送给丁厌爸妈的两件是他在书房柜子里找出来的,确实精挑细选过。他知道一般情况是礼尚往来,丁厌会在意价格是情理之中;但他既然打算送出手,就不会去考虑回报率。

    “我妈喜欢买包,对珠宝没什么兴趣。”丁厌记得他妈每年要送自己一个名牌包,那些包质量普遍不好,或者质量好的不够漂亮,漂亮的磨了蹭了就得送去护理,娇贵得要命,用旧了的还舍不得扔,几万块呢。

    所以他再有钱也没想过在包包上挥霍,穿女装是为了美,搭不搭配包无所谓;图方便还是得穿男装,兜多着呢,矿泉水都能塞得下。

    “你送她一只镯子,她可能真不知道价格,也就当成玩具戴一戴。”

    “那不正好?如果你妈妈知道价格后不敢戴了,那反而有违我送她的初衷。”

    “……有钱和没钱,消费观还真是完全不同啊。”丁厌叹道,“我妈的观念,珠宝是投资,像买黄金,谁会天天戴六位数的项链手镯上街,被抢了不就没了吗;可是不戴的话,就全无意义了,所以她宁愿去买金条和理财产品。”

    “这种观念很正确。”

    “对了,你觉得我妈妈是怎么样的人?”

    “很有亲和力,很温柔。”

    “温柔吗?她明明对我那么凶。”

    “那不叫凶,她只是……”楚瀛掂量着用词,“很想控制你。”

    “你也觉得吧!”丁厌深表认同,“我妈人到中年后,控制欲越来越旺盛,我真吃不消……今天也就是你在,她才没催我找对象的事,要是你没来,我又要被她逼着去加那些我不认识的女孩子了。”

    “你是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吗?”

    “真的不理解。”

    “那从头说起吧,”楚瀛神情放松道,“人因为有了自我意识,所以在生存之余,不停地探索未知、测算将来的事,并由此认识到了宇宙之浩瀚、个体之渺小。古往今来,人类的科技和医学的发展无非两个方向——扩展生活的可能性和延长有限的寿命。这一切的一切的根源,来自于人对于无法主宰自身命运的焦虑。”

    “你会发现,人的求知欲和探索欲皆是源于恐慌,因为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相同的灾害会不会重来,所以迫切地想要掌控事物发展规律和因果关系;未知,即是最深层次的恐惧。极尽所能地计算出未知数、把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风险降到最低,这个过程会使人获得短暂的心理慰藉和安全感。

    “然而命运无法被测算,也不能由人自己掌控——扯远了。我是想要说,每个人都在尽可能地掌控自己的身体和生活,比如早起锻炼、按时吃饭,又比如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我们都希望每一步能按照自己的预期进行下去。这种掌控感是无孔不入的本能,是个人意志的写照。

    “但有的人能掌控的东西很多,有的人能掌控的东西很少。现实中失权严重的人,就容易对着细枝末节的小事大动干戈,因为他们所能主宰和支配的,就只有这些小事而已。我举个例子,会有点尖刻。”楚瀛给他打了预防针,得到他的默许,再说道,“和你爸爸相比,你就是那件小事。我第一次来你家的那天晚上,你爸爸并不在家?”

    “对,他去打牌了。”丁厌说。他爸就这点爱好,输赢也不多,就是解解闷。

    “你妈妈应该并不喜欢你爸爸夜不归宿。”

    “没有哪个妻子会喜欢丈夫夜不归宿吧……”搞婚外情的另说。

    “嗯,可即使是在当今社会,妻子想要掌控丈夫仍然是很难的,这个缘由从头追溯就过于冗长了,但算是没什么讨论余地的基础共识。那么当无法控制自己的丈夫和婚姻走向时,她们就会转而去控制更为弱小的孩子。你妈妈约束不了你爸爸的某些行为,这会令她抓狂,所以她必须要在你身上寻找补偿。你的听话服从,是她最好的安慰剂。

    “当然,这不能否定她对你的爱。我之前说过,爱与支配,一向形影相随。当你足够爱一个人,你就会不停地想要控制他,确认他已经被你据为己有,是独属于你的。孩子早晚会成家立业,脱离父母而活,那时你的生命中会出现更重要、或与母亲同样重要的人,你会离她越来越远;你妈妈不能把你永远留在身边,所以只能加强对你的控制,缓解这份焦虑感。”

    楚瀛说:“这可能不是你妈妈的主观想法,她的本意是想为你的人生保驾护航;但这种想法究其根本,是人骨子里的控制欲作祟。”

    丁厌问:“那你会想要控制我吗?”

    “我已经很早就醒悟了,我什么都控制不了。我想要的是更……”楚瀛停顿了许久,好似没有找到一个确切精准的形容词,“算了,我也不知道。”

    丁厌:“其实你还是想控制我!你心里一定非常希望我辞职,你只是怕把我逼得太紧,我会讨厌你。”

    楚瀛承认道:“是的,我害怕你讨厌我。所以不是我在控制你,是你在控制我;只要我还抱有你会讨厌我的恐惧,我就不会做任何你无法接受的事,你简直把我压制得死死的。”

    “我哪有!”丁厌打他,“你怎么那么会恶人先告状呢!你怎么不想想你对我威逼利诱的时候!”

    “是啊,这不就是我为当初的所作所为付出的代价吗?”

    说不过,说不过啊!丁厌气得甩开他的手,跳到他的背上,勒住他的脖子要他背,“你知道错了就好,罚你把我背回去!”

    “这下不怕被人发现我们是一对了?”

    “少废话!信不信我勒死你!”

    背到半路上,朝他们投来古怪目光的路人实在太多。丁厌不好意思了,让人放自己下去,然后风一般地跑回了家。

    楚瀛在后面追他,那种逃跑与追逐的刺激感勾起了他的童心,掏钥匙开门时手指都在发抖;楚瀛仅比他慢了一步,他想把对方关在门外,可惜失败了。

    然后他被人拦腰抱起,关进了卧室里。

    由于要提防着爸妈突然回家,所以从浴室到被窝,每一分钟他的皮肤与感官都兴奋到战栗,天气炎热,楚瀛也不喜欢床,两臂搂着他的小腿将他抵在墙上。

    丁厌感到脑子在发烧,高温让蛹中的蝉孵化,不绝于耳的鸣叫声搅碎他纷乱的思绪,眼前只剩炫目的白光,无穷无尽。

    第50章 首饰盒11

    搞到大半夜, 丁厌觉得骨头缝也在酸涩发麻,光是楚瀛的手指头碰一碰他,他都会下意识地往旁边躲。

    但床就那么宽, 他一挪就险险地往下坠,楚瀛伸手把他捞回去, 贴了贴他的额头, “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是热的……”丁厌拖着疲软的身躯下了床, 捡起衣服不管是谁的就往身上套,“我要去洗冷水澡, 降降温……”

    “要我陪你吗?”

    “不要……”

    在父母家,还是不如自己家。叫也不能叫, 怕被听见。可那是他能控制的吗, 他没办法的呀, 所以楚瀛全程捂着他的嘴, 不许他漏出一点声儿。

    他呼吸不畅、大脑缺氧,才变成这副四肢无力,脸颊红彤彤的惨状。

    ——我这是愈发胆大包天了,敢把男人带回家在爸妈眼皮子底下胡搞瞎搞。

    丁厌羞臊得蒙住脸,钻进浴室。

    ***

    周六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空调在头顶吹了一夜,丁厌总觉着太阳穴有点胀, 他端着温在锅里的牛奶,去常温的客厅里坐了会儿。

    落地窗开着, 阳台与饭厅的两边的风对吹, 透光的窗帘小幅度摆动, 他勾着腿坐在藤木椅子上, 影子投在地板的光里, 低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哥!我睡醒了!

    韩云:嗯, 你嫂子也起了,出来吃饭?

    :okkkkk

    丁厌把喝过的杯子放进水槽,又拿了干净杯子给楚瀛倒了一杯牛奶,走进卧室。

    出门前他给妈妈发了微信:我们约着表哥出门玩了,晚上兴许不回家,么么么么

    老妈:把杯子洗了

    要是就他自己,他才不洗呢,但有懂礼貌的小楚在,所以他把这项光荣的任务谦让给了对方。

    韩云比丁茵小两岁,比丁厌大八岁,是个戴眼镜、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相貌周正,个头不高不矮,只是不怎么爱笑,平白显出几分严肃。

    丁厌有记忆以来,哥哥和姐姐就经常带着他玩耍。十多岁以前,韩云和丁茵的相处很“青梅竹马”,又带个小豆丁弟弟,总被大人开玩笑逗乐。后来两人长大懂事了,懂得避嫌,关系也随之生分,现在只能算点头之交。

    韩云从小是闷葫芦性格,有事对谁也不说,但做事总能一鸣惊人,是远近闻名的“别人家孩子”。

    丁厌和他这个表哥没有共同话题,微信上一年到头也聊不了两句,翻开聊天记录全是转账和发红包。他认为韩云之所以对他这么好,是因为小时候兄弟俩在家玩儿,韩云学书上做什么科学实验,把自家厨房给烧了;是丁厌替他背了那口黑锅让他免于被爹妈竹笋炒肉。

    这算是丁厌幼年时的特权,他长得又瘦又小,豆芽菜本菜,就一张小脸儿肉嘟嘟,眼珠黑漆漆、雾融融。没人敢打他,只怕一棍子下去娃就没了。谁给他买戒指糖和口红糖,他就帮谁顶锅。

    傻人有傻福,他进入小学后被高年级男生欺负,是韩云翘课翻墙进到他们学校,把那些小屁孩儿提溜到操场上挨个扇了一巴掌,还趁保安赶来前爬树跑路了。

    哥哥像猴子般蹿上树梢越墙消失在视野里的那一幕,是丁厌对英雄主义的启蒙。太了不起了!太令他崇拜了!

    所以哪怕没有共同话题,丁厌还是很乐意亲近他哥,年轻人约着玩一玩,也用不着志趣相投,有的玩就行了嘛。

    韩云的未婚妻叫周芷茜,职业是律师,其实两人早就领证了,本来计划这个夏天办婚礼,但女方家里父亲去世,只好延后到明年。

    丁厌嘴甜,长得乖,一声声“嫂子”喊得很讨喜,周芷茜买什么都会先问他吃不吃。

    楚瀛比较意外丁厌没有向哥哥嫂嫂隐瞒二人的恋爱关系,大大方方地介绍他是“这我男朋友”。

    韩云挑了挑眉,朝他递出手:“你好。”

    楚瀛回握。紧接着被人问道:“那是你的车?”

    “是的。”

    韩云推了推眼镜,说:“那车底盘太低了,不好开,有10公里的土路。还是坐我们的车吧。”

    “好呀!”丁厌代替他答应道。

    四个人在路边的餐馆吃了顿便饭,驾一辆越野车掠过高速,驶进群山之间,路上的植被愈渐茂密,现代建筑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清凉湿润的山风中,车开进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翻山越岭,来到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山村。

    这会儿太阳快落山,坐在露天小院里不会再晒伤皮肤。韩云和院子主人打了招呼,拎上水桶、抄网和一袋子动物内脏,牵着周芷茜的手,走向弥漫着草腥味的农田沟渠。

    丁厌拿着四根竹竿和一卷棉线,挽着楚瀛的胳膊,眼里的水光明亮。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