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们瞬间变色,二话不说破门而入,这才发现躺在沙发上面,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楚志华。

    当时他受伤残疾的那条腿已经再次断了,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明显是被人打出来的。这些挫伤什么的全部没有得到治疗和处理,有一些已经皮肉外翻,甚至开始有一点发炎腐烂了。警察们闻到的,就是这味道。

    除此以外,楚志华的手臂上还有两条深深的刀伤,应该是美工刀划出来的。这两条道伤同样没有经过处理,伤口又非常深,不知道流了多少的血才渐渐凝固起来。

    因为被打伤之后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又失血过多,还被下了高剂量麻醉剂,楚志华整个人已经彻底失去了反应能力,只剩下最后的意识了。

    “警察……是吗……”楚志华喃喃地说。“那个混蛋,想害人,被抓了是吗?”

    警察们知道,他说的就是楚怀瑾。

    为了让他安心,也为了让他保持求生的意志,警察一边将他抬出出租屋和小巷子,快步奔往救护车,一边应道:“对,楚怀瑾已经被抓起来了,他会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抓起来……好啊,好……”楚志华满是伤口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裤兜。“口袋里……有钱,我女儿留给我的6万块……医疗费……”

    他的意思是说,他口袋里面有他女儿留的6万块可以做医药费,他不是没有钱的人。

    “好的好的,我们都明白了,你先不要说话。”警察安慰着说。“你自己也要坚持为了你的女儿。”

    “不坚持……没必要……生不如死……”楚志华吐出一大串含糊不清的话,最后说:“钱都留给我女儿,她叫楚菀瑜,在市一中读书,又漂亮,又能干,又温柔,又体贴。她是天下最好的女儿,是我们对不起她……”

    说完这些话,楚志华就彻底陷入了昏迷,已经好几个小时过去了,至今还没有抢救醒来。

    于是,楚怀瑾的犯罪行为直线上升,从企图下迷药,性/侵少女变成了殴打、虐待家属,造成家庭成员重伤。

    女警在最后说:[没有个10年8年,他别想再出来了,放心,在牢里他会被改造成为另外一个人。不说把心里的恶念完全除掉,至少出来以后他会夹着尾巴做人,再也不敢干坏事了。]

    “……”江南月着实没有想到,中考状元会是这么个结局。

    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

    楚怀瑾的结局,其实从他劝姐姐不要读书、把机会都让给他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他一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今天会落到这样的下场,是必然的。

    只是,这件事情,他们要跟楚菀瑜说吗?

    两个少女正沉默着,忽然外面响起了汽车的喇叭声。

    “啊,我妈回来了!”顾如摘下耳机,抛下一句话就挂断了语音,急匆匆跑下楼去。

    第98章 第98 章

    还没下到一楼, 顾如就听到了萧明姿说话的声音。的话。在楼梯的转角遇到了萧明姿。

    “……我给你开权限,你处理就好了。”萧明姿的话还没叮嘱完,就被孙瑞香嗔怪的话打断了。

    “工作哪里做得完?不要把工作带回家里!”

    萧明姿便不说了,给了林蔚然一个暗示的眼神。

    林蔚然颔首, 便听到了顾如从楼上跑下来的声音。林蔚然的目光不禁有些担心, 连孙瑞香都端着托盘, 以吃水果的名义, 过来看着。

    萧明姿对他们摆摆手,示意他们不要过来, 把包和外套都交给林蔚然,自己往楼上走去。

    在二楼的转角就遇到了顾如。

    小姑娘风也似的冲下来,看到她就生生停住, 脸上一阵做错事的胆怯, 随后堆满了笑容:“妈, 您回来啦~辛苦了、辛苦了。”

    对着这张笑脸,萧明姿哪里还说得出什么重话, 只能没什么力道地瞪了她一眼:“现在知道错了?”

    “知道了、知道了。”顾如赶紧应着, 上前去挽住她的胳膊,连声保证着:“以后不敢了。”

    萧明姿由她挽着胳膊,斜睨着她:“哄我开心啊?”

    顾如轻笑:“可不是嘛, 世上还有比哄我妈开心更重要的事吗?”

    萧明姿不由得被她逗笑了, 母女俩没有进入谈话专用的书房, 而是回到了萧明姿的房间。

    顾如为母亲解开发髻, 将她的长发梳了一遍。

    她以前生活环境不好,自然没有机会留一头长发, 齐肩发已经是极限了,再长就会浪费洗发水了。同时, 她营养不良,发质也不好。回到萧家以后,顾如也一直保持着短发,没有留长发。

    打心底说,她是很想要一头柔顺美丽的长发的。

    比如说,像她母亲这样的。

    萧明姿虽然在当了十六年的植物人,但也是在顶级豪门里当的植物人,被孙瑞香养得极好。刚醒的时候发质不太好,但现在,她的一头长发已经又柔又亮。

    顾如可喜欢了,每天都想为她梳头。

    今天的顾如梳得尤其细心。

    因为她跟萧明姿都知道,什么以后都不敢了之类的话,确实是哄人开心而已。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