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了,夫人让我把蛋给煮啦。.”张婶笑着把菜放进锅里炒。

    “为啥?鸡蛋不是还有吗?”凌馥双还想弄个北平烤鸭呢,这会儿烤鸭梦碎。

    “小姐忘啦,今儿个是你十三岁的生辰,夫人置办不起酒席,就学咱们乡下人家,一只鸡蛋、一只鸭蛋,就当吃过席面。”张婶道。

    置办不起酒席?讲到这个,凌馥双心底就闷得慌。那年娘亲怀抱巨款北上,到头来连个名分都捞不到,每个月还得像乞丐似的向程家伸手讨个十两银子,也亏得程家敢给,这样的家族,不倾倒,才是愧对老天。

    想起最后一刻原主竟然还原谅了程仲儒,她就忍不住想飙脏话。

    “张婶,如果明儿个鸭子还下蛋,千万别煮,我可是盼团圆饭里有烤鸭呢!”

    “烤鸭?那是大菜,听说富贵楼里,光一只烤鸭就要卖上二两银子。”

    “真的假的?倘若咱们小姐的手艺比富贵楼的大厨好,能挣多少银子?”纸儿光是想像就忍不住乐了。

    张婶伸手往纸儿的后脑拍去,骂道:“你当咱们姑娘是厨子啊,这话千万别给夫人听见,那些营生买卖是下等人干的事,夫人一心一意要给姑娘谋桩好亲事呢。”

    “张婶这话就说错了,职业无分贵贱,能吃饱穿暖才是王道,如果咱们口袋满满,张叔何必每个月跑到程家求人施舍?”凌馥双不认同的回道。

    “话是这么说,可是夫人……”张嫂已劝过夫人多次,让她精打细算着过日子,偏偏夫人对银钱事总是不上心。

    “娘从小被这样教导,一时改不过来也很正常,慢慢来吧。.”凌馥双说是这样说,但她也清楚娘就是个千金小姐,怎么可能改得过来。

    见小姐皱着眉头,张婶舍不得,连忙道:“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快把菜端到前头,今儿个小姐生辰,大家都乐一乐。”

    餐桌前,一屋子人说说笑笑,吃得欢快,只有凌湘一语不发,静静吃着饭,她倒不是生气,而是从小她便养成食不语的习惯。

    若不是女儿之前生了一场大病,让她事事依着女儿,她也不会让下人坐上餐桌,于她而言,再穷困,主仆分际还是得守的,只是……她看一眼笑得两颊生绯的女儿,这样似乎也不错,至少女儿多了几分生气,身子似乎也强健不少。

    用完膳,张婶张罗着大家收拾。

    凌湘从怀里拿出一枚玉佩,挂在女儿胸前。“这是你爹给我买的,本想留着给你当嫁妆,可如今你长大了,也该想着打扮了。”

    凌馥双抚摸着玉佩,她不懂玉,不知道价钱贵贱,不过这块玉雕工还算细致,上面那个捧瓜的娃娃,表情活灵活现,可爱极了。

    突然间,一道灵光闪过,她倏地抬头,惊愕的望向母亲的笑脸。

    她想起来了!午时过后,程老爷子会派来几个嬷嬷把原主带回程家,娘为此还兴奋不已,以为终于盼到出头日。

    她记得娘替原主换上新衣服,还殷殷叮嘱,要讨得老爷子、老夫人的欢心,要原主别抓住那些年的气恨不放,娘是这么说的——

    过去的,便让它过去。

    原主一一应下,并在心底发誓,要受人看重,要让娘母凭女贵。.

    然后原主进了程家,被记在柳氏名下,与六个年纪差不多的堂姊妹们一起上课、学习宫廷礼仪,这些全是为了两、三年后的选秀做准备。

    那次选秀,比自己大两岁的程馥玫嫁给二皇子当侧妃,而她,差一点点被五皇子挑中。

    所以大伯父联姻结党、扩大势力的计划,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完蛋了,要是历史没有改变的话,就是今天了!

    怎么办,她要怎么说服娘别让她进程家?但这是娘亲心心念念的大事,她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服娘亲改变心意,不,更准确一点来说,就算给她几个月的时间她都不一定有把握能游说成功。

    来不及了,看来她只能先避开。

    主意一定,凌馥双猛地起身道:“娘,我还有两张大字还没写呢,我回屋里去。”

    自从女儿大病初愈,几乎把那些功课全给丢下,如今见女儿自动自发,凌湘甚感安慰的道:“好孩子,你总算把娘的话听进去了,这才是正道,做菜、养鸡鸭,都不是正经闺秀该做的事儿,你年纪小,自然贪玩些,但再过两年就要议亲了,可不能再这样毛毛躁躁的。”

    “是,双儿明白。我先扶娘回房歇息。”凌馥双边说,视线却忍不住往外飘去,暗自祈祷程家人不要太早出现。

    凌湘起身,看着女儿,满心安慰。

    第二章我发誓我不是凶手(1)

    娘亲方歇下,凌馥双就偷偷摸摸的从后门溜了出去。

    她并不确定穿越加重生后,会不会改变历史,程家是否会在今天找上门来,但有备无患总强过有患无备,她先开溜就对了,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悄悄关上后门,她用后脑抵着门板,思索着究竟该往哪个方向走,想了老半天,她决定到大街上找家当铺问问,娘给她的玉佩价值多少银子。

    说真的,凌馥双有点后悔,人无远忧,必有近虑,她明知道接下来要面对什么问题,怎么就没早点筹划?成天混吃等死,只琢磨着把日子给过舒服、肚皮喂饱就心满意足了,真真是没有远见呐。

    可是这似乎也不能怪她,她就是个没远见的,同期进来当警察的,多少人都升到警官了,只有她,还在派出所里当个苦巴巴的小可怜。

    不行,这个坏毛病得改改。

    想想每个月向程家拿那十两银子的卑微;想想路过酒楼时,想进去饱餐一顿的冲动;想想就算没LV,也想试试上好绫罗绸缎的渴望……这些事情,没有银子都做不了。

    看来她得好好运用二十一世纪的智慧,让自己变成个小地主,好歹自给自足,不必去蹚程家那淌浑水,好歹别让母亲、笔儿和纸儿落入那种不堪的下场,好歹不必嫁入夏家,陪人家演戏……

    凌馥双深吸一口气,对自己信心喊话,她必须振作起来,加油、加油!她握紧双拳,鼓足了勇气后,一旋身——她还没来得及迈开脚步呢,就撞到一个走路歪斜不稳、身高至少比她高了三十公分以上的男人,两人双双摔倒在地。

    痛啊痛啊痛……凌馥双闷哼一声,一时间疼得站不起来,她翻转一圈,先远离那男人五十公分再说,接着她揉揉脚,再揉揉可怜的小屁股,这才慢慢站起身。

    她看向男人,有些困惑的微微蹙起眉。奇啦,这位大哥怎么赖在地上不动呢,可是看起来又不像是昏倒了,毕竟他的两只眼睛还瞪得老大,犹豫半晌后,她蹲下身,细细观察对方。

    目测他的身高约一八五,体重嘛,应该差不多七十公斤,年纪约二十岁上(下,剑眉凤眼、五官深邃,有“魔戒”电影里精灵王子的fu,而且身材壮硕,是肌肉男一枚,他的发色黑得不纯粹,但发质柔顺,眼球微蓝,哇,遇见混血儿了?

    看起来人模人样,有几分英气,但不确定是好人坏人,她才不会以貌取人呢,在她侦办过的案子里,不乏英俊帅气的杀人凶手。

    “你怎么不起来,喝醉了?”凌馥双才刚说完,马上自行推翻这样的假设,因为她闻到他身上传来淡淡的血腥味,她将视线从他的脸上往下移,这才发现他的手捂着腹部,指间有血渗出,但流量不多。

    “扶我起来!”男人沉声下令。

    她彷佛没听到他说话,一股脑的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嗯,他的声音性感醇厚,不晓得歌喉如何?唱两句给姊听听……随即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就算他的歌艺再好,她也没办法在这个时代把他捧成偶像歌手,当经纪人发家的想法还是省省吧。

    “扶、我、起、来!”他紧咬着牙,口气硬了几分,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哇咧,你以为你姓皇名帝、字寡人吗?要不要喊两句朕来听听?”凌馥双看不惯他那颐指气使的模样,没好气的堵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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